2014年7月5日至6日,第六届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隆重召开。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经济法哲学理论与自贸区实践”。来自法理学、经济法学、宪法学、民商法学等领域的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的70余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享这一法学界的学术盛宴。
近年来,部门法哲学研究和教育已成为法学领域的亮点,构成了现代法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一次的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盛会,通过法理学学者和部门法学者之间的交流,有力地推动了部门法哲学领域的重大的前沿性问题研究,在给部门法注入新观念的同时,也成为法学理论创新发展的巨大动力。2014年全国部门法哲学研讨会由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和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司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法学院院长郑少华教授主持开幕式,上海财经大学校长樊丽明教授代表上海财经大学致欢迎辞,并向与会嘉宾介绍了上海财经大学的办学特色、自贸区的研究工作进展和对上财法科教育的期望;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先生在致辞中介绍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情况、自贸区法治建设和法治研究情况;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在致辞中则阐述了深入推进部门法哲学研究的意义。
研讨会安排了三场主旨报告,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经济法哲学理论与自贸区实践”的主题,从“经济法哲学基本范畴”、“自由贸易法哲学理论”、“自由贸易区的司法体制改革”三个议题分阶段展开发言、评议和观点交流。会场气氛热烈活跃,在各种观点的交融和碰撞中展示和分享了当代法学家的研究成果与思想。
7月6日上午11时整,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周杰普主持闭幕式,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全兴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宴林教授作会议总结发言,在与会代表的热烈掌声中,研讨会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