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暑期学校开学典礼在湘潭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
发布日期:2014-07-14 来源: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作者:佚名

“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暑期学校开学典礼在湘潭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

(图为开学典礼现场)

“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暑期学校开学典礼在湘潭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

(图为开学典礼现场)

  

711日上午,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暑期学校开学典礼在湘潭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谢勇,副校长王继平,以及来自赫尔大学(英国)、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16所国内外知名高校的150名法学专业研究生出席典礼。开学典礼由湘潭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黄德华主持。

  王继平在致辞中指出,此次研究生暑期学校将以举办系列专题学术讲座的形式,整合湖南省内高校法学教育资源,深入研究和探讨湖南法治建设方面的新思路、新办法,助推法治湖南建设进程。王继平希望广大学员认真学习,把专家讲课与湖南法治建设的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勤于思考,勇于探索,为推进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治理贡献力量。

  谢勇作了题为《关于深化司法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的首场学术讲座。他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司法改革精神、司法改革方法论、司法改革突破口、培养与树立司法良知等四个方面,阐述了若干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独到见解。

  谢勇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传达的司法改革精神为深化司法改革明确了方向和时间表。司法改革应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关注当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注重司法改革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谢勇指出,当前司法改革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提高司法公信力,这要求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与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尤其在司法程序、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的当前,需要着重培养与树立司法人员的司法良知,坚持司法技能与社会良知相结合,做出恰当准确的司法判决,从而不断提高司法的社会公信力。

  此次研究生暑期培训学校由湘潭大学法学院承办,在711日至28日的18天时间里,将开展35场学术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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