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山湘水喜迎祥云,五湖四海纵论法治。7月12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与中南大学联合创办的首届“法治中国·湘江论坛”在长沙举行。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40余所境内外著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法学会、中央编译局、中国行为法学会等有关机构的领导和专家,地方法院、检察院、政府行政法制系统的有关领导和法律工作者参加论坛。与会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围绕“法治中国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共襄法治中国建设大计。
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王晓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南大学校长张尧学等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南大学常务副校长黄健柏教授主持。
中南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尧学在致辞中向出席首届“法治中国·湘江论坛”的领导、专家和媒体朋友表示热烈欢迎与诚挚谢意。他表示,中南大学秉承“经世致用”的校训,始终把学校的发展和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中南大学法学院在法学研究与法学学科的建设中,始终把服务于中国、服务于湖南的法治建设作为历史使命,在法治中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骄人成绩。他希望各位领导和专家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方面继续关怀与帮扶中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在致辞中重点介绍了湖南省在法治建设方面的最新举措。他介绍说,今年上半年湖南省委书记亲自主持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了年度工作方案,有一系列务实举措进一步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在中央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下,省委严格依法依纪来处理衡阳破坏选举案。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的处理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平稳、高效地推进,破除了所谓“法不责众”的思维,落实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精神。他还介绍,经省政府批准,“法治湖南建设和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已经成立,省内高校和法律实务部门配合,在法理研究、对策谋划和人才培训方面推出成果,助推法治湖南的下一步发展。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在讲话中代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全省三级法院14000多名法官和工作人员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康为民认为,“南岳论坛”与“湘江论坛”是一脉相承的,是递进发展的。名称的改变更体现出了中国共产党人、法律人对法治的孜孜追求。康为民介绍说了近年来湖南各级人民法院在学术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他表示湖南省各级法院还要继续努力,积极探索,推进法治理论和实践的良性发展,以实际行动促进民主法治水平的提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法治中国·湘江论坛”组委会主任江必新教授在讲话中代表主办方讲了五层意思。首先,对参加“湘江论坛”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多年来一直出席“南岳论坛”和“湘江论坛”的罗豪才主席表达崇高的敬意;对中国法学会对本届论坛的重视以及张鸣起副会长亲临论坛并作重要讲话表达由衷的感激;对湖南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省高院、省检察院及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特别是亲临论坛的谢勇副主任、王晓琴副主席、康为民院长等领导和同志们,对南岳论坛和湘江论坛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论坛举办方之一的中南大学,特别是张尧学校长、黄健柏校长,还有法学院的同志们表达诚挚的谢意!其次,“法治政府·南岳论坛”改为“法治中国·湘江论坛”有几个考虑:第一,“法治中国·湘江论坛”是“法治政府·南岳论坛”的继承和发展,二者山水相依,执法如山固然必须坚守,平之如水,也是法的应有之义。第二,法治中国的内涵比法治政府更为丰富。第三,中国有一句古话叫做“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在我们大家经过五次南岳论道而登高望远之后,接下来有必要学习我们的毛主席到“中流击水”,更多的通过这样一个平台获得更多的法律智慧。第三层意思,十八大以后,党中央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这样一个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样一个宏伟的目标,二者具有高度的关联性。首届“湘江论坛”把这个作为研讨主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次论坛上,提出了“加快法治中国建设”课题组的一个建议稿,就是《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的若干建议》,希望在座各位进行研讨时提出批评意见。第四层意思,这次讨论立题宏大,内容丰富,时间很紧迫,每人的发言时间只有5分钟,自由发言只有2分钟,希望大家遵循规则,不要挤占别人的发言时间。江必新最后说,中国行为法学会坚信以下两个理念:一点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只有坚守行动中的法才能改变中国,并进而改变世界,由此我们力求实现以下两点:第一,把纸面上的法变成行动中的法;第二,让法律的精神和规范落实在每一个人的行动当中。希望本次论坛满足我们的期待,能够使每一个参会人员都有新收获,真正感到不虚此行。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发表讲话。他代表中国法学会及王乐泉会长,对出席首届“法治中国·湘江论坛”的各位领导与嘉宾表示感谢,对致力于我国法治建设的各位同志表示亲切问候。张鸣起强调,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学、法律界最重要的时代责任和最光荣的历史任务。张鸣起认为,当前围绕法治中国建设需要研究解决的理论问题很多,应该在以下几个问题上多下工夫。第一,对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任务、指导思想、行动纲领、具体规划展开深入研究。第二,加强法治中国一体化建设和共同推进具体内容的研究。第三,围绕新时期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开展研究。第四,加强对法治中国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张鸣起希望,本论坛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起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强大力量,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
罗豪才发表重要讲话。他祝贺首届“法治中国湘江论坛”隆重召开,认为论坛将法治中国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确定为主题,对于进一步推动改革全面深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罗豪才认为,法治中国是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相伴随的更高的法治目标。罗豪才强调,建设法治中国要重视软法的作用。在基层法治建设和治理实践中,各地善于尊重和争取民意,更多依靠自治公约、组织章程、乡规民约等软法规范来实现良法善治。这些软法规范,只要不违反宪法,应该都是我们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从理念基础、规范内容、作用机制等方面来看,软法与我们传统文化、法治文明并不矛盾。软法的非强制、重协商、促沟通等特性,与中华传统文化中注重合作、追求和谐等理念有相通之处。罗豪才认为,法治中国这一命题,架构宏大,内涵丰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应是我们所有法律工作者的使命,他希望这次论坛能够集思广益,为这一伟大目标的实现献计献策,贡献自己的智慧。
本次论坛为期一天。开幕式后,论坛进入六个主题研讨单元。
第一单元包括主题报告和主题发言两个部环节。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向大会报告了江必新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加快建设法治中国若干建议”,并请与会代表评议。建议稿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若干建议。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加快推进依宪执政,确立依宪治国的基本方略。其次,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主体工程,建议明确定位各级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严格界定政府权力边界;进一步整合部门交叉和管理分散的行政权力事项,优化政府职权配置。第三,加快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正,建议建立省级的司法管理委员会,确保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区制度。加强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与职业保障制度。第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应当一体建设。第五,开展法治评估,通过法治评估来发现建设当中的问题,总结建设当中的经验,同时通过法治评估推动地方与地方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法治竞争,推动加快法治中国的建设,法治评估的指标体系,非常复杂。陈云良说,建议附了一个指标体系在文件后面,希望与会专家提供参考和指导意见。
深圳大学法学院邹平学教授对建议稿进行了评议。他认为,建议稿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高屋建瓴。无论是理论的架构和实践对策建议是浑然一体,而且每一句话背后都体现了课题组成员的精心的思考和深入的调研,微言大义、言简意赅。第二,顶天立地。所谓顶天,是从执政党执政方式的角度鲜明提出了一个依宪执政的话题,这个命题抓住了整个法治中国的一个全局性的根本性的和基础性的问题,从法治政府建设,从司法公正司法改革以及从法治社会的建设这些方面,也都提出了非常多的全面的对策建议,非常接地气,所以叫顶天立地。第三,对策建议针对性很强,实操性很强。这里面有立法建议,有修改法律的建议,有具体制度的建构,有程序的安排,体现了非常系统的全面的学术观点或者完成设想。报告对于量化指标的设计,表明法治中国其实不仅是一个价值追求,一个系统工程的建设,也一个可以在技术上量化、评价、考核的一个标准。这些内容,对于学术界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在主题发言阶段,何增科、姜明安、秦前红、顾培东、沈四宝、王贵国、朱景文、青锋等八位专家学者做大会主题发言。何增科研究员认为,国家治理是治国理政和对治国理政者的约束的有机统一。为此,应从三组概念的辨析中来理解“国家治理”的含义,即治理、公司治理与国家治理的,国家统治、国家管理与国家治理,国家政体与国家治理。姜明安教授认为现代国家治理有五个特征,即主体特征、客体特征、目标特征、治理方式和治理手段。他分别解释了上述五个特征的具体内涵。秦前红教授认为,把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写进十八大报告的时候,法学界的理论准备严重不足。如果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霸道”的话,法治一定是“王道”,我们不能“以霸欺王”,这两者中间一直有一个张力的问题,法律人必须严肃的面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之后,它对法治的影响。顾培东认为,法治社会是我们法治中国里面最薄弱的环节,法治政府、法治中国一起推进,但在法治社会这一块当中,到现在为止我认为没有太大突破。他从五个方面归纳了当前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沈四宝教授认为,应把握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大局,为构建法治中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把握好两种制度、两种利益和两种价值观之间的关系;要处理好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和遵守国际法和国际法治之间的关系;在建设好和处理好守成大国和新兴大国之间的新型大国关系基础上,把新型大国关系法制化、规范化;建立法治中国,离不开国际视野,全球意识和国际法治意识。王贵国教授认为,全球化的社会下,各国间的贸易、投资和金融的关系急剧加强,由此形成当今社会主要的条约体系。每一个国家的政府立法机关、司法机关,都不可避免会受到国际条约的影响。多边条约和双边条约,构成一个国际条约权力和义务网络,对不同文化、传统、历史法律制度、政治制度,国家的法律文化、法律价值、执法原则等等,产生直接作用。在研究建设法治中国这个问题上,中国绝不可以置外于当前高度全球化的世界,因此不可避免地要研究当前法律制度对法治建设的影响。朱景文教授认为,从实际情况看有两种法治评估,一种是由政府部门承担,一种是学者的评估。这两种评估有相同之处,但侧重点不一样。法治都是有限的,不要无限夸大法治所适用的范围。平等实施包括人的平等,时间的平等,还有一个地区的平等。在实施评估时,应注意国内国外、不同省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条件上的差异。青锋司长认为,所有改革中总的目标都应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问题。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需要界定,确立标准。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建设是一个历史的过程,不断进步的过程。此外,他对于加快法治中国建设若干建议的文本提出了三点建议。
会议第二单元研讨主题是“建设法治中国基础理论研究”问题。于安(发展政策对政府法治的影响力分析)、王锡锌(邻避困境:为何形成?如何超越?)、杜钢建(法治中国与儒家宪政理论)、刘连泰(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的宪法话语)、彭贵才(法治中国背景下的宪法实施)、胡平仁(法治中国建设的困境与出路)、肖泽晟(宪法意义上的国家所有权)、张献勇(“预算人大”何以构筑?)、黄先雄(论健全宪法法律实施机制的必要性与路径)等10位专家进行了精彩发言。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是本届论坛重点关注和讨论的问题。这一主题被安排在第三单元。卞建林(健全司法权运行机制的若干思考)、王万华(政府治理现代化转型与《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汪进元(论国家治理体系中公权力的分化与重组)、江国华(人大建设与法治中国)、李微(迈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周忠学(国家治理的反思)等6位专家重点围绕此主题从不同角度做了主题发言。
论坛第四单元“科学立法与依法行政研究”和第五单元“公正司法研究”是本届论坛与会代表普遍关系的热点问题。与会代表所提及论文大多涉及上述两个问题。第四单元中,朱新力(政府法治的中国之路)、王崇敏(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问题与对策)、石静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问题探析)、肖北庚(走向政府采购主导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程琥(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司法最终原则:以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为背景)、王学辉(如何提高行政执法决定的可接受性)、刘恒(行政信访程序研究)、王麟(改革乃法治政府建设的“急所”)、刘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律问题)、熊伟(认真对待权力:公共预算的法治要义)、马英娟(再论全国人大法律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之间的位阶判断)、梁三利(收容教育制度的法理分析)等12位学者围绕科学立法和依法行政,向与会代表奉献了精彩的观点。
在第五单元中,张步洪(司法改革的目的与路径)、崔永东(法治中国背景下司法行政化问题的化解)、张泽涛(法院向人大汇报工作的法理分析及其改革)、陈端洪(中国的管治危机)、龚向和(依宪执政与法院宪法地位保障)、吴建雄(司法治理腐败的价值功能和实现路径)、姬亚平(论我国信访制度的法治化走向)、马贤兴(法检两院不向人代会作工作报告刍议)、唐东楚(公正司法的内涵、标准与指数)、李春燕(关于集体土地征收案件的争议焦点和裁判结果的调查与思考)、邓春梅(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正当性反思)、王天林(司法解释的僭越失控和统一司法的致命自负)等来自法律实务界、学术界的12名专家就司法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公正司法的内涵、调解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论坛第六单元主题是法治社会与法治中国评估指标体系研究。黎四奇(契约精神——法治国家中我们欠缺的元素)、涂永前(法治社会建设亟需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涉公共利益私权保护法律的实施)、王学杰(建国以来我国社会治理的主要工具及其反思)、毕洪海(国家与社会的限度——基于辅助原则的视角)、陈文曲(现代纠纷解决的基本理念:为权利而沟通)、陈无风(何以老有所依: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补助、准入和监管)、鞠成伟(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社会中心论)、李杰(论民间法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及介入途径)等9位学者做了发言。
论坛闭幕式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主持。闭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教授做了论坛总结发言。
本届论坛日程紧凑,议题广泛,内容丰富,务实高效,气氛热烈,精彩纷呈。总计200多篇论文、140多万字,体现了学术界、实务界对于论坛主题(法治中国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关注度;总计60余名专家学者做了主题报告或发言,体现了与会代表对于论坛研讨的高参与度。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法制日报、湖南日报、湖南电视台、潇湘晨报等中央与地方媒体、电视台与会、报道本届论坛,体现了论坛较高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本届论坛的前身是已经举办了五届的、在学界形成知名品牌的“法治政府·南岳论坛”。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奋斗目标,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研究,中国行为法学会与中南大学共同提出将“法治政府·南岳论坛”更名为“法治中国·湘江论坛”。论坛旨在研究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寓问题于研究,以研究促实践,通过法治中国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结合,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经过历届论坛与会专家学者的努力,“南岳论坛”以及正在举办的首届“湘江论坛”逐渐演变为服务国家和地方法治建设的有重要影响力的会议型智库,必将在完善法治中国建设的制度发展和路径设计方面发挥日益显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