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研究会建设 不断繁荣法学理论研究
——中国法学会会长会议在京举行 王乐泉主持
7月10日,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主持召开中国法学会七届第二次会长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研究会有关事宜。他强调,要切实把加强和推动研究会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学会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建立促进研究会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认真做好繁荣法学研究这篇大文章,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研究繁荣发展。
王乐泉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为做好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研究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要以法治中国建设为契机,紧紧围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主线,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推进法学理论、法治文化创新,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法学研究,努力为中央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为法治中国建设实践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切实发挥好国家级法治“智囊团”、“思想库”作用。
王乐泉强调,加强和改进研究会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体现。他指出,学术性是法学会区别于其他群团组织的鲜明属性,组织、推动和引领法学研究是法学会的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各研究会作为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的主阵地和主力军,是法学会履行“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基本职责的主要组织载体,在法学会全局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基本建成了法学研究体系,汇集了众多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学研究和研究会建设与党中央的要求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殷切期望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对此,我们要强化问题导向,攻坚克难,进一步调整和理顺各研究会关系,彻底清除阻碍和制约研究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和推动研究会建设,是彰显法学会独特优势的关键切入点,是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理论联系实际、多出高质量成果的法学家队伍的重要举措。
王乐泉要求,在研究会建设中,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实行规则之治。要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建立起促进研究会发展的长效机制,从而规范和完善研究会评估管理、财务管理、人事安排等行为。中国法学会作为全国法学社团的主管单位,要与研究会形成紧密联系,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达中央决策精神,沟通高层研究需求,要建立健全中国法学会与各研究会的制度化、长效化联系机制。他希望,每位中国法学会领导都要与研究会建立联系指导制度,及时指导研究会开展活动,定期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协调工作,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全国研究会工作水平的整体跃升。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通报了中国法学会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会议讨论了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工作座谈会有关事项,讨论研究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会建设的相关文件。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副会长、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姜伟,副会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显明,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副会长、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出席会议。中国法学会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