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繁荣法学研究的带头人
当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排头兵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 孟建柱
今天是五四青年节。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很高兴来参加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表彰活动。首先,我代表中央政法委,向大家表示热烈祝贺!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从1995年开始,至今已经举办七届,推选了70位杰出青年法学家。刚才,听了两位同志的发言,很受启发。在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有的坚守法学教育、研究阵地,成为法学各学科、各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有的战斗在法治实践前沿,走上立法、执法、司法工作领导岗位,为繁荣法学研究、促进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你们不愧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先锋。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凝结着人类智慧,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为各国人们所向往和追求。我们党对法治的深刻认识,是通过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治国理政的丰富实践而逐步深化的。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文化大革命”中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国民经济跌到崩溃边缘、国家和整个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的惨痛教训时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随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种基本方式。党的十七大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建设法治中国,是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大背景下提出来的。实现中国梦,不仅需要物质层面的国强民富,而且需要制度层面的文明振兴。建设法治中国,既是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又是中国梦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对一个国家全面现代化具有根本性作用。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法治是重要标志。这表明我们党对法治的认识、对科学治理现代化国家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境界。当前,我国法治建设正处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好的时期之一,法学界大有可为,青年法学家大有可为。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希望广大青年法学家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当时代之先锋、担国家之大任,做到思想上有定力、学术上有功力、品格上有魅力,成为繁荣法学研究的带头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排头兵,创造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第一,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表率。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能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事关中国法学兴衰成败。毫无疑问,建设法治中国,需要海纳百川,大胆吸收人类社会创造的法治文明优秀成果。但是,借鉴世界各国法治建设有益做法时,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如果不顾国情照抄照搬别人的制度模式,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不仅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而且还会因水土不服造成严重后果。希望广大青年法学家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解决问题,确保中国法学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要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人类法治文明发展一般规律创造性地运用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伟大实践,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第二,做促进法学理论繁荣发展的表率。我国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关键是有科学的、发展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指导。人类法治发展史表明,一个国家法治飞跃,离不开法学理论繁荣发展。法学理论繁荣发展,是一个国家法治软实力的重要标志。法治中国必定是一个法学理论繁荣发展的中国。法学家代表着一个国家法学理论研究的水平和形象。希望广大青年法学家从中国国情出发,遵循法治规律,积极开拓新的法学理论研究领域,不断创新法学理论研究方法,提高法学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能力,努力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理论体系。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不断提升中国法治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第三,做投身法治中国建设伟大实践的表率。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实践是理论研究的动力源泉和根本归宿。脱离实践和应用的法学理论研究,必然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蕴含着一系列法治问题,需要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研究、探索,给予科学的回答。希望广大青年法学家紧紧围绕研究、回答中国的现实问题,研究、回答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把法学理论研究进一步活跃繁荣起来,促进法学理论之树常青。要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深入法治建设一线,运用法治原则,提出解决实践问题的意见建议,从制度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积极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四,做引领社会风尚的表率。法学家既是法治理想的追寻者,也是社会风尚的引领者。法学家不仅要在法学理论研究上有精深造诣,而且要在个人品德、学术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为人师表。希望广大青年法学家为学为人,要通达宽厚;立言立德,要高风亮节,真正做到以精湛的学问影响人、以高尚的道德感染人。要带头信仰法治、践行法治,自觉把传授法律知识与培育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推动法治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行为准则。
希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青年法学家的培养力度,为他们成长提供更多机会、创造更好条件,努力使他们脱颖而出、人尽其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造就一支生力军。希望各级法学会把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服务人才作为一项战略任务,造就一批学贯中西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大家,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青年法学家队伍。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评选表彰,既是对优秀青年法学家的褒奖,更是勉励。希望广大青年法学家以这次评选表彰为新的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一道,为法治中国建设再立新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谱写精彩华章!
(本文是2014年5月4日孟建柱同志在会见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的讲话摘要)
转载自《长安》杂志2014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