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任命原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周仲飞教授为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免去金国华教授的上海政法学院院长职务。
周仲飞教授简介
周仲飞,男,1963年10月生,汉族,籍贯浙江宁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7月参 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6月任上海政法学院院长。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6年12月,在南开大学法学系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系副主任。1996年12月赴英国伦敦大学商法研究中心攻读法学博士,2000年9月获伦敦大学法学博士。此后,又在伦敦大学商法研究中心担任Sir John Lubbock基金研究员。2001年10月回国,在上海财经大学任教,历任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校长助理。多年来从事金融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在国内外出版的代表作有Chinese Banking Law and 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2001年3月出版);Financial Crisis in the 1990s, A Global Perspective (合作主编,伦敦比较法和国际法研究所2002年1月出版);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ector Reform (合作主编,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2年10月出版);《银行法原理》(中信出版社2004年7月出版)。回国后,承担或参与承担了世界银行、亚洲发展银行、香港特区政府、司法部、上海曙光计划多个关于中国金融法制项目。
2002年被评为上海曙光学者,担任上海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总干事。2005年7月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