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8日,由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第一届全国高校国际私法学教学与教材研讨会在我院顺利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西北大学、中南大学、安徽大学、苏州大学、福州大学、郑州大学、三峡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36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近50位专门从事国际私法教学的专家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围绕中国国际私法的教学问题、教学方法、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写四个主题进行了一整天的集中研讨。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部长刘仁山教授代表中国国际私法学会致辞,强调了国际私法教学的重要性,在目前实际教学中很多教师都存在很多困惑,中国人民大学牵头召开这样一次专门的教学研讨会正逢其时。刘仁山教授还代为宣读了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的书面致辞,黄进教授首先感谢人大法学院及韩大元院长、参与筹备会议的所有师生,指出这次会议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对话、沟通、交流的平台,大家要借此机会真正深入地讨论一下我国国际私法教学的沿革与现状、问题与挑战、困境与出路,求同存异,寻求共识,为进一步优化我国国际私法教学、提升教学质量、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贡献智慧和力量。同时,寄望大家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组建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的“国际私法教学专门委员会”,以期志同道合者今后能长期坚持对国际私法教学进行跟踪研究,至少每年以专门委员会名义出产一个有关国际私法教学的研究报告,引导我国国际私法教学朝正确的方向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韩大元教授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致辞。韩大元院长首先感谢来自全国36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的40多位专门从事国际私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对于这次会议的支持,人民大学一直重视国际私法学科,其传统历史可以追溯到已故的刘丁教授和章尚锦教授,但目前仅有徐青森教授和杜焕芳副教授两位教师,因此国际私法教学急需人才,也希望大家积极推荐人选。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在5年前已成立教学专门委员会,每年集中讨论某一个教学问题,在近年来组织的中美、中澳等法学院院长论坛上也都感到颇为重视教学问题。这种专门以教学问题为问题的讨论意义重要,一位优秀的教师首先是教学的优秀,要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社科规划处处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徐青森作为嘉宾致辞,首先代表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指出教学是大学的根本,开展这样的会议很必要。他提到国际私法教学有一定的难度,要思考如何去改进教学方法,使其更加生动,并总结了国际私法教学的几个特点:一是实践案例的支持不足,而国际私法教学的理论性较强,又必须结合案例;二是具有中国烙印的本土化问题,国际私法教学的基本理论多为大篇幅西方理论,需要进行深化提炼,促进教学相长,这是面临的一大挑战;三是全国不同教材体例差异很大,在内容上与其他法律关系的梳理上还需做很多工作,在问题的探讨上要不怕细,不怕小;四是教材是知识传播的重要载体,在学科建设和科研中都非常重要,对于教材的编写和修订一定要精打细磨。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分社社长陈松涛代表协办单位介绍了人大出版社法律分社的基本情况及合作意愿。
在会议筹备期间,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余劲松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岩峰教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玉军教授专门发来邮件、短信或微信,因在外地出差、国外访问或忙于公务,不能到会,对此表示歉意,并预祝会议成功!
上午的第一场“教学研讨”由刘仁山教授和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辉教授共同主持,共有6位主题发言人。
厦门大学法学院于飞教授指出,国际私法本科教学的教材内容多,难以完全消化,理论部分过于庞杂,学生难掌握。英国诺丁汉大学教授在讲解案例时将理论穿插进去,值得借鉴。教学中应当以更接近生活的案例、知识为主,如合同、侵权,理论分析不能脱离司法实践。教材理论性过强,多以外国理论为主,少有中国学者的理论观点。缺乏对中国案例的分析研究,影响学生的学习热情。
中山大学法学院罗剑雯副教授做了“仲裁模拟演练观察员报告”,介绍从耶鲁大学引进的观察员(Observor)方法。观察本小组中不同角色的表现,在冷静的观察中,剥离出纠纷中的法律问题,并指出存在的一个困难是教学时间比较紧张。
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孙尚鸿教授认为,在教学中推荐案例、书目、网站等进行参考,教材中可更注重对逻辑思维的培养以及严肃性(目前不同教材对同一案子分析方式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应当立足于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山东大学法学院许庆坤副教授指出,国际私法学说史是打开国际私法的钥匙。山东大学本科国际私法课时由72学时减到了48学时。学生功利性强,但是如果仅讲授现有法律规定,就与司考培训班无区别。为了保证学生的理论素养,体现学说部分的价值,学说与制度的关联,如何在有限的学时里保证学说史的教授是一个难题。
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系丁颖副教授认为,如何在工科学校中激发学生对法学,尤其是国际私法的学习热情,是个挑战。要从第一堂课起抓住学生的热情,让他们知道国际私法的任务,趣味性等。随后的教学中要有选择,有重点,有节奏,放弃理论性过强部分。国外经典案例与中国现在的案例都要有,当堂与课后都要有案例。注重国际私法与民商法的结合,并结合网络教学平台,完成国际私法的教学任务。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徐锦堂副教授汇报了他在华南师大的国际私法教学日历,结合表格、图表、视频(对韩德培教授的访谈)、博客等多样性的教辅工具,让学生自愿报名分组自教。平时与期末各占50%。十几种作业形式中,论文排在最后面。对制度、案例进行整理。
上午的第二场“教学方法”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主任韩立余教授和华北电力大学法律系李英教授共同主持,共有5位主题发言人。韩立于教授首先提出,从国际经济法的经验来看,教学方法,学习热情都面临挑战,应尽可能将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的课程前置,以加强学生的学习热情。区际私法非常有研究价值,中国的“一国四区”很有研究必要性。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宋连斌教授认为,学生的要求一定程度上是非理性的,不能一味迎合。从大框架上培养学生的国际私法意识。国际私法与道德直觉、生活实践的联系比较低,因此学习制度是一个痛苦的过程。教材追求的是考试点而非知识点,导致知识过于零碎,框架性不够。举例说明与案例教学是有区别的,对于案例的分析很重要。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卜璐副教授通过四年教学过程中的实验,分析了调查报告,研究不同教材、教学方法的效果与反响。国际私法的双语教学教材目前有三本,学生对原版教材的接受度不如中英文双语教材。适合的教材应当是:文本是原版的;加入中国实践(可直接用中文);专业术语可以补充。改进方法:当前注重的主要是对师资的要求,而忽略了对学生的要求,例如应当有如法律英语的课程作基础;可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李庆明副研究员指出,现在的问题是学生基础,尤其是民法、民诉法基础较差。学生逻辑思维能力,事实发现能力较差。讲课时要避免传统的举例教学法,结合实践中需解决的细节问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杨彩霞副教授指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国际私法课时太少,仅有32课时。学生对课件依赖性太强。法国有一本非常好的案例评析书,目前国内欠缺这种体系性强的案例分析材料。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杨玲副教授指出,本科生到底应通过国际私法课程获得什么?她分享了在浦东法院挂职的体会,如果较少接触涉外案件,则几乎想不到要用国际私法。引导学生的学习兴趣,先举国内合同法案例让学生分析,之后将当事人换成外国人,从而使学生对此有兴趣。
下午的第三场“教学大纲”由西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加教授和潍坊学院张彩云教授共同主持,共有8位主题发言人。
安徽大学法学院范晓亮助理教授首先介绍了安徽大学国际私法教学概况:每届130人,两个班,54课时。作为启蒙,仍讲解理论方法,采取了涉外模拟法庭的形式。与大成律所协议,由律所设计模拟法庭方式,学生反响不错。本科生教学创新,将一个法学分为三个方向:涉外法学、刑事法学和经济法学。对涉外法学方向,进行案例、双语教学。
三峡大学法学院范娇艳副教授指出,三峡大学以工科为主,法学较边缘。课程注重吸引学生兴趣,课上多互动。课程分总论、分论、诉讼仲裁三部分,总论占据24课时:在理论部分花时较多。分论、程序法部分内容不够丰富,不好把握。认为可以借鉴此次会议上提到的案例分析、诊所式教学。另外应想办法鼓励学生进行更多的课外学习。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刘力教授指出,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学生两千多人,国际私法老师15人,基本可以实现中小班教学,但是达到教学效果仍有压力。授课方面,课程研究压力大。国际私法研究所有旁设专业,因为国际私法研究需要别的专业的支撑。主干知识点还是需要统一。教材方面,在美国,讲课体系会超出教材。希望可以采纳美国做法,设立专门的教材委员会,将真实的案例进行编纂,使其更符合教学要求,给各高校一个统一的引导。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后张文亮指出,北京大学对本科学生的教学形式较单一。硕士研究生课程方面,国际商事仲裁完全采取案例教学,国际私法挂靠在国际经济法下,采取学生报告、老师点评的方式。博士生的课程更加自由。总体上,课程教学比较务实,以社会热点切入,让学生了解社会前沿。
福州大学法学院李智教授认为,重点问题应反复讲授,直至学生理解。好的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很重要,训练学生形成好的思维模式,参加工作上手也会很快。国际私法可与其他部门链接,融会贯通后,学习其他法律也会很容易。另外,具体到课程讲授上,应先给学生理清一个框架。之后,学说历史的讲授很重要,比如讲解冲突法的演进方式就是一种方法。同时,要让学生参与讨论,培养其学东西、写东西的能力。
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系田晓云教授介绍了北方工业大学的国际私法课程,设有64课时,体系上分为总论、分论、程序三部分,在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开设。教材上出过自己的教材,以不给本科学生压力为宗旨,将理论深度相对简化。国际私法的目的应当是形成国际私法特有的思维方式,找最合适、最有效的案例作为教学案例。国际私法教学作用——国内适用外国法律的机会很少,但是国际私法仍然很重要,对将来涉外审判仲裁打下一个基础。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张美榕副教授介绍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私法的设置,本科生19周76 课时,研究生课程是16周48课时。
山东大学体育法研究中心主任黄世席教授首先对双语教学发表了看法。山东大学设有法学英语双学位班,全程英语教学。其他三国法的班也要求双语教学。但实际上英语教学有名无实,找不到合适的教材。如果要坚持英语教学,必须有合适教材。同时,对于理论研究,他认为教学时未能有新的研究是面对的一个困惑。
曾二秀教授在自由发言界定,主张在批判性案例教学中使用真实案例,让学生了解复杂的涉外民商事关系。案例选择上适用新的本国案例。主持人张彩云教授介绍了潍坊学院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主,以实用为导向,所以以司法考试大纲为教学大纲。希望好的案例可以分享。
下午第四场“教材编写”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二秀教授和南开大学法学院许光耀教授共同主持,共有8位主题发言人。曾二秀教授首先提出问题:国际私法教材编写的作用是什么,目的是什么,应贯穿什么样的理念;怎样把我国国际私法核心理论融入到教材编写中,编写出有中国特色的教材。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张春良副教授结合论文《骨气 底气 地气:论国际私法教材的现实效应及改善方案》发表了看法。(1)论文论证的问题及思路。冲突法的现实拘束力是否有法可依决定了是否有骨气。涉外的裁判文书在选法说理上无底气,原因之一是国际私法教材编写无底气,有很多案例过于古老。教材编写应该接地气,按时序组织教材撰写。(2)如何将法律融入。将各种制度组成流程模块,再分解,然后再在案例中使用模块。(3)知识的综合性。三法合一的观点,教材编纂要有综合的知识结构。
山东政法学院王立武教授结合论文《关于国际私法教材增设“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内容的建议》,从立法和研究的角度来分析了为什么增设“强制性规则适用制度”。立法角度结合中外立法发展分析。研究角度从该制度的定义、发展、具体适用、在我国国际私法上的发展等几个方面分析。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克玉副教授介绍了中央财经大学注重商事领域法律的教学研究。教材应该根据使用对象而异,不宜千篇一律。自己写,自己用。三国法应大同,要注意三者间的衔接。教材应立足于中国现实,中国的基本规定至少要让学生知道。编写教材要注意如何突出国际私法的视角,要注重法律、案例的更新。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严红副教授提出,有本科,有学硕,有法硕,如何面对多层此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如何筛选案例,希望有个分享平台。课时怎么分配,希望有平台详细交流。教材的选择上,因为课时有限,限制了教材的选择,可以比较薄,比较浅显。同行交流有限,希望有个同行交流的平台。
北方工业大学法律系乔慧娟副教授认为,教学目标的设定上,应区分本科生和研究生。本科生注重基本概念分析,研究生注重创造性思维的挖掘。教学应围绕我国的涉外仲裁管辖展开。不要使用过多旧案例。理论介绍的深浅程度应考虑学生的接受程度。重点放在实践上,如何使用制度。
安徽师范大学法律系余筱兰助理教授认为,领导的兴趣很重要,领导不要减少课时;教材编写上应当结合中国自己的案例;希望成为教材编写委员会一员。
武汉大学WTO学院邹国勇副教授指出,教学经验对不同学生,讲授的深浅程度不同。教材的使用上应当有针对性,使用对象不同,内容要有取舍。现在教材多有措词表述不规范的现象。教材要有本土性,选择接地气的案例。教材编写上要有团队合作,交叉互助,互相校对。
主持人许光耀教授认为,对学生的指导从解读基础学说开始,贯穿原理到问题分析上。教学上对条文解释要有依据。将理论贯穿到具体问题的分析上。要有案例分析。文字风格较前辈应有所改进。
在最后的简短闭幕式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仲裁研究所所长赵秀文教授予以了总结,并指出教学应以学生为主;选择合适的资料很重要。案例的挑选应选择典型的,有代表性的。以中国的问题为中心,将案例进行整理。宋连斌教授代表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对国际私法教学的发展表示祝福。
(文/杜焕芳 朱敏 任海燕 图/方如婷 李丹 编辑 易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