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0日,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初次评选会在北京京仪酒店举行,来自地方、中央各行政机关的59个申报项目中,25个项目通过初评,进入终选阶段。
“中国法治政府奖”以非营利原则为基础,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在2010年发起设立,每两年举办一次。该奖项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旨在总结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有益经验,客观公正地评价、推广各级政府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
本次“中国法治政府奖”初评,共收到了48家单位申报的59个项目,申报单位的地域覆盖全国18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级别涵盖从国家机关至乡政府等多个级别的行政单位。参与初评的专家评委会囊括了学术界、实务界、媒体界的13名专家,包括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高小平、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巡视员张世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府法治协调司巡视员青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庭庭长郑新俭、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秦惠民、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法制日报社经济部主任万学忠、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等。
评议前,59个参评项目被随机分到评委手中。每个评委不仅要对全部项目的参评材料进行审阅,还要对分配到的4-5个项目进行重点审议。
初评会上,专家们对所有项目依次发言、点评,在讨论制度的合法性、创新点、实践效果、推广价值的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有的项目虽然内容很好,也具有推广价值,但与法治的契合程度不深;有的项目让专家评委很有兴趣,但申报材料并不完备或过于庞杂、笼统,对内容阐述不够细致;有的项目具有创新价值,但是施行时间不长,难以看出长期成效。
为体现计票公平、公正,评委们必须在评议表上对全部59个项目做出赞成或否决的选择;如做修改,要在修改处以签名为记,以防涂改。评委们投赞成票时,也可以少于25个项目的限制,以求宁缺勿滥。
经过一天的评议,下午5时,初评投票结果出炉,共25个项目获得半数以上票数,通过初评。全部入围项目及相关材料,将在法治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国法治政府奖”组委会秘书处反映入围项目存在的问题。公示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0日。
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最终评选活动将在2014年年底前举办。届时,将从25个入围项目中评选出10个“中国法治政府奖”,敬请关注。(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滑璇)
附一:入围项目
附二:初次评选会评委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