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德国阿登纳基金会、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气候变化与能源法:亚洲的实践与进展”国际研讨会于2014年9月3日至4日在北京文津国际酒店隆重举行。来自亚太1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60位嘉宾与会共商气候变化与能源法治的发展与合作事宜。
在开幕式上,清华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教授和德国阿登纳基金会亚洲法治项目主任Marc Spitzkatz法官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申卫星教授回顾了清华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及环境资源法学科的发展成就并表达了对本次会议成功举办的良好祝愿。Marc Spitzkatz先生表达了借助本次会议促进亚太地区气候变化法治发展的愿望。出席本次论坛的学者有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METRO研究中心主任 Michael Faure 教授,日本名古屋大学环境学研究生院Yukari Takamura教授,大阪大学研究生院Noriko Okubo教授,泰国前议员、泰国气候变化全国执行委员会主任Monthip Sriratana女士,马来西亚律师协会环境与气候变化委员会主席Roger Chan先生,印度森林环境法律行动委员会主任(LIFE)Ritwick Dutta先生,印度尼西亚司法和环境治理高级顾问Laode Syarif教授,菲律宾网络食品安全计划委员会执行主任Estrella Flores Catarata女士,菲律宾宿务大学法学院教授兼菲律宾环境基金会首席执行官Rose-Liza Eisma Osorio女士,台湾新竹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高铭志助理教授,西门子有限责任公司亚洲及澳大利亚并购业务首席法律顾问张利宾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明远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新军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邓海峰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竺效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社坤博士,中国石油大学人文学院杨晓峰副教授,清华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博士后张振威、曹炜等。
通过两天的研讨,与会学者就气候变化与能源法治中的核心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促进未来亚太气候变化与能源法治领域的合作达成了广泛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