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公告
第1号
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初评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自2014年6月20日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正式启动以来,初评推荐工作进展顺利。7月至9月,省级地方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按照《关于开展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会字[2014]47号,以下简称“评选通知”)的要求,开展了初评推荐工作。各初评推荐单位共收到申报成果530余部(篇)。经初评,截至2014年9月30日,各初评推荐单位(24家省级法学会、29家研究会)共向我会评选办公室上报参加终评成果135部(篇)。
评选办公室按照《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和评选通知的要求,对每项参评成果逐一进行了整理、登记和形式审查。经初步形式审查,基本符合评选要求、具备参评资格的成果共117部(篇),其中专著58部,论文59篇。
符合参评条件的成果,学科组之间在数量和类型上分布情况如下:法学理论与法律史学组21部(篇),其中论文12篇,专著9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组15部(篇),其中论文9篇,专著6部;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组28部(篇),其中论文13篇,专著15部;民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学组18部(篇),其中论文5篇,专著13部;商法学与经济法学组19部(篇),其中论文11篇,专著8部;法学其他学科组16部(篇),其中论文9篇,专著7部。
根据《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近期,我们将继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学者对参评成果进行终评评选。
特此公告。
附件: 《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点击下载)
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办公室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