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为加快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步伐,进一步推动国际化进程,特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外籍教师。经学校批准,法学院现向海内外诚聘法学领域4位优秀人才来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其原居住国内无法律纠纷;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须具有博士学位和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优先聘请在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的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三、福利和待遇
1、外籍及港澳台地区教师的薪酬实行经费包干协议工资制,年薪在5.4万-27万之间。
2、聘期内享受带薪休假政策。
3、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4、旅游补贴:1100元/学期(学期结束时一次性发放);
5、聘期内,学术类教师有6-20万的科研启动费。
6、提供标准化公寓租住。
7、购买综合医疗保险。
四、应聘材料要求及相关流程请参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济南山东大学法学院科研楼212室(250100)
联 系 人:徐会平
电 话:+86-531-88378656
传 真:+86-531-88377011
电子信箱:xuhuiping@sdu.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law.sdu.edu.cn/default.site
附件1:山东大学聘任长期外籍及港澳台地区教师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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