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师资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4-11-2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2007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现因教学科研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师资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师资招聘条件

1.一般应具有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重点大学、重点学科(专业)博士学位,第一学历为海外著名大学或国内“985”院校毕业的优先。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2.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尚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聘人员,全部纳入师资博士后管理。应在国内外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C类及以上期刊上。

3.已获得博士后证书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申请相应方向的师资岗位;法学专业进科学研究院工作。应在国内外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本学科C类以上期刊上或在国家级出版社独立出版本学科的学术专著,并主持或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含博士后基金项目)。

三、招聘岗位、职数以及具体条件

2015年师资岗位拟招聘99个。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副高以下人员应聘,下载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博士后审批表》,发至hzypszy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师资博士后”字样以及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学院及方向。

博士后出站人员应聘,或硕士毕业生直接应聘基础学科相关岗位,下载附件《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发至hzypszy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师资”字样以及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学院及方向。

报名截至2015930日。

2.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组织面试。

(2)用人部门考核。通过资格审核者,由人事处向用人部门推荐,由用人部门进行专业方向及科研水平的遴选,并组织面试和试讲,由教务处、科研处分别评价试讲情况和科研情况。用人部门向人事处提交拟录用报告。

(3)政审。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体检。拟录用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公示及录用

人事处根据拟录用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公网站及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进校手续。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夏老师

联系电话:67790279

人事处网址:http://www.rsc.ecupl.edu.cn

附件下载:附件1:2015年师资岗位招聘需求.xls

     附件2:华东政法大学师资博士后审批表.doc

     附件3: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doc&mode=original

华东政法大学

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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