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暨颁奖典礼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14-11-20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作者:佚名

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暨颁奖典礼顺利举行

2014年11月18日,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在北京京仪大酒店举行。“中国法治政府奖”由我校法治政府研究院发起设立,是国内首个由学术机构发起设立,依据科学的评选标准和公开的评选程序,独立评价推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的奖项。本届评选由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法制日报社的领导和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广州大学等著名学术机构专家学者担任终评评委。本届奖项经过初评,共有24个参评项目入围当天的最终角逐。

我校终身教授、法治政府研究院名誉院长应松年首先致辞。他指出,“中国法治政府奖”通过对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总结表彰,不仅可以促进其他单位努力发展、向其看齐,还可以传播先进经验,提高建设法治政府的速度和水平,形成争建法治政府的高潮。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已成为促进依法治国的关键词之一,此时举办该奖项,既是对已有成绩的庆贺,更是对未来进一步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更好更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鞭策。

在我校副校长、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马怀德介绍完评选规则后,24个入围单位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了陈述。评选委员会通过对项目创新性、法治意义、推广价值、科学性等方面的考量和评委投票,最终10个项目获得“中国法治政府奖”,14个项目获得提名奖,并由评委会评委为各单位颁奖。

颁奖仪式之后,得票数最高的获奖单位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代表分别表达了感谢之情,他们纷纷表示,未来将会以此为契机,努力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更高水平、更新台阶。

我校党委书记石亚军在讲话中表示,在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过程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四中全会强调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而法治政府建设则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它要求我们首先加强对法治政府六方面定义的理解,即法治政府应是阳光政府、回应政府、公信政府、创新政府、善治政府和责任政府,中国各级政府职能的设置和运行,应紧紧围绕这六方面定义,真正创造公共价值、实现公共利益、保障公平正义,这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最根本要求。其次,必须按照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部署,从顶层设计、整体筹划、协同推进、统筹部署的角度来真正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

石亚军还对该奖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指出法治政府奖除了具备“认证”功能外,更应拓展其“培育”功能。我们应按照法治政府应达到的规格和目标,去培养、激发基层政府的问题意识、改革意识,通过超前培育基层典型来示范全国改革。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主要对该奖项提出两点希望。第一,希望媒体加大对本届参评项目的宣传力度,以最大限度实现该奖项的设置目的。第二,希望该奖项可以一直举办下去并越办越好,为我国提供一个全国性的法治政府实践交流平台和机会,并通过不断拓展其示范功能、引导功能和规范功能,来推进各级政府法治改革创新。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全面评价了法治政府奖设立的意义。作为第三方发起设立的奖项,该奖项遵循非营利性、独立、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且评委均为法学、法律界里富有声誉、享有权威的专家,由此极大保证了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影响力。该奖项一方面将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律事务部门紧密结合,形成三者之间的良好合作平台;另一方面借力该平台,总结各地方、各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秀做法,并在全国进行推广,从而为整个中国法治建设树立更多典型、推出更多经验。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华建敏向获奖单位表示衷心祝贺并给予该奖项高度肯定。他指出,本届获奖项目既包含共性,又各有特色、各富价值。而为实现四中全会提出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高目标,我们应着重加强三方面工作。一是要强化依法决策,保障重大决策制定的合法性。二是要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三是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一个学术机构,积极组织法治政府奖的做法体现了学术的理论探究,更体现了学界的责任担当,符合当前重视第三方评估、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要求,对于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最后,马怀德致闭幕词,他介绍了法治政府奖的创设背景,对出席本次颁奖典礼的所有嘉宾以及积极参与本届评选的所有申报单位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目标,学术机构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也应当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希望更多的人了解法治政府奖并积极参与其中。至此,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暨颁奖典礼圆满落幕。

附: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获奖名单

1、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沙市出台全国首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地方政府规章《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

2、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政府:济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3、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信访办公室创办信访矛盾分析研究中心

4、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创新城管执法体制机制,共建执法和服务治理模式

5、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乡镇法治政府建设新探索

6、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加强复议应诉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7、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8、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建立依法行政教育培训中心,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量和水平

9、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成都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工作

10、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社互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获奖名单

1、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

2、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3、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开创说理式执法新模式

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六定”

5、山东省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改革

6、江苏省财政厅: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

7、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浔阳区工商局基层自觉型行政指导模式

8、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人民政府:党务政务财务全公开打造法治诚信透明政府

9、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杭州市余杭区法治指数的评估及应用

10、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合肥市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

11、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旧城改造的“曹家巷自治改造模式”

12、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完善地方政府行政问责体系,建设金山区探索实施行政问责新机制

13、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廊坊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4、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创新决策公众参与建立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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