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境 保 护 部
中 国 法 学 会
“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大型系列活动
第3号公告
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征集公告
为了及时总结中央和地方各部门、社会各界在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方面已有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环境保护部、中国法学会特开展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征集活动。
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目的
发现和总结中央和地方各部门、社会各界在保障生态环境法律和制度建设方面的典型事例和创新经验,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供借鉴。
二、征集范围
1.在时间上,以近5年来为保障生态环境进行的制度创新实践为重点。
2.在申报主体上,涵盖中央机关各部门,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地方人大、法院、检察院、政协、各人民团体,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等。
3.在内容上,属于与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直接相关的典型事例、创新经验或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三、事例标准
1.真实性。选送的事例要来自地方实践探索,禁止虚构和杜撰。
2.创新性。选送的事例要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体制、机制,或具体保障生态环境制度等方面具有创新的性质。
3.实效性。选送的事例应对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建设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收到了良好的实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4.典型性。选送的事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四、评审与奖励
1.采取中央部门建议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出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创新事例25件,优秀创新事例50件。
2.邀请最佳创新事例和优秀创新事例获奖单位出席拟于明年3月份在京举办的“生态环境法治保障论坛”,并颁发荣誉奖牌。
3.根据报送有效创新事例的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单位若干名。
五、成果转化
1.遴选部分最佳创新事例在“生态环境法治保障论坛”上进行交流,请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学者评论。
2.向社会全文公布并组织宣传获奖最佳创新事例,分类整理出版最佳创新事例集、优秀创新事例集,报送有关领导参阅。
3.建立“全国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库”。
六、申报方式
1.可采取组织推荐和单位申报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填写《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征集申报表》(见附件),并连同相关材料(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sthjfzbz@163.com。以上表格和相关材料请一并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
3.申报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
七、重要声明
“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征集”活动系公益活动,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
组委会办公室: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兵马司胡同63号
邮政编码:100034
联 系 人:付茂鲁
联系电话:18610838796, 66122221(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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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
中国法学会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