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静堂教授从教45周年暨九十华诞座谈会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15-01-28  来源:中国私法网  作者:佚名

  2015125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和民商法学科共同举办的李静堂教授从教45周年暨九十华诞座谈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治楼6楼会议室隆重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湖北省法学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法学界的知名学者、还有李老先生的同学也是法学院的知名校友们、李老的学生以及民商法学科的教师们。会议由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麻昌华教授主持。

  会议伊始,主持人麻昌华教授首先表达了举办这次座谈会的目的,既是对李老九十华诞的衷心祝福,也是为梳理李老的学术思想,学习李老为学为人的风范,并加以坚持和发扬。随后,主持人介绍了出席本次会议的嘉宾和祝贺单位。全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发来贺信,对李静堂教授几十年笔耕不坠的学者风范表示了高度赞赏,称赞老先生道德文章,德艺双馨,成绩瞩目;对李老促成湖北民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所发挥的作用表示了高度肯定;对李老耄耋之年,依旧关注民法典制定、并提出真知灼见表示感动;祝李老学术之树常青,身体之树常青。湖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彭方明先生在致辞称李老为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的奠基人,对李老在法学理论上的创新以及在民事立法上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感谢,并代表湖北省法学会祝李老健康长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静堂教授从教45周年暨九十华诞座谈会顺利召开

(彭方明常务副会长)

  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带头人吴汉东教授代表学会和学科致辞,祝李静堂教授健康长寿,学术之树常青。吴汉东教授在致辞中高度赞扬了李老为中国民事立法和民法研究作出的卓越贡献,对其为中南大民法人才的培养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感恩。他指出,李老作为中国民事立法的一位亲历者,更是积极推动者,为为中国民事立法和研究作出的卓越贡献。在理论研究方面,李老在当时法科刚刚起步之时,便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顶级学刊上发表文章,当时数一数二,即使在今天,后人亦难望其项背;其学术思想具有代表性,在其研究领域颇有造诣和影响力,在群体中相当突出和出类拔萃,难能可贵,是一位有贡献有影响力的大学者。在人才培养上,李老师在既无课本可参照,又无前例可援引的情况下,率先开设民法课程,编写教材,为大家讲授民法课程,并培养出了一大批日后活跃在国内民法学界、发挥中流砥柱作用的民法学者,居功至伟。中南大法学院唯一一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全校唯一一个国家重点社科基地都在我们民商法学科,全国优秀博士论文中的法学类文章仅有的三篇民法论文,作者悉数出自中南大法学院,这些成绩或荣誉应当归功于李老师,与其引领和示范作用密不可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齐文远教授、副校长刘茂林教授、姚莉教授代表全校师生员工祝贺李老90华诞,执教45周年;并代为传达了因公出差在外的杨灿明校长的祝福和问候;对各位远道而来的嘉宾表示了感谢,向他们对本次座谈会的支持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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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茂林教授、齐文远教授、姚莉教授)

  武汉大学余能斌教授向李静堂教授90大寿表示祝贺。余教授作为李教授的学生,同时也因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与李教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余教授表示这段亦师亦友的情谊将永生铭记。余教授还赋诗一首,以贺李教授90华诞。诗曰:米寿刚过祝九秩,百岁延年亦如斯。人羡桃红丹富贵,吾独爱李松筠姿。原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中南政法学院客座教授谢允坚先生以及原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著名书法家张葆华先生,作为李静堂教授大学时代的同班同学,深情回忆了往昔的点滴时光,并表示对李静堂教授在立法以及科研上取得的成就表示骄傲,祝老同学长寿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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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能斌教授、谢允坚先生、张葆华先生)

  谭启平教授、姜战军教授各自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向李静堂教授90华诞表示祝贺。谭启平教授对以李静堂教授为代表的老一辈民法学人在民事立法以及理论研究上所取得的成就表示赞赏,并深情回忆了以李老师为代表的老一辈民法学人对学生的爱护之情。姜战军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民法的完善对于贯彻依法治国十分重要,而在这一过程中,以李老师为代表的老一辈民法学人的作用是基础性的,十分重要的,特别是在当时资料缺乏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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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启平教授、姜战军教授)

  徐涤宇教授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祝李静堂教授健康长寿,寿比南山。他表示,李老的人生经历是一个传奇,更是一段励志故事,李老身上有许多值得学习和发扬的地方;李教授身体康健,是中南大之福,是法学院之福。民商法学科温世扬教授为李静堂教授献上贺辞,他评价李老师为学为人,高山仰止,祝李老师健康快乐,福寿无疆。赵家仪教授、赵金龙副教授、柯昌辉博士等民商法学科的老师们也向李老师表达了祝福和感谢,并深情回顾了李老对学生和晚辈的关心和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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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涤宇教授、肖崇明书记、麻昌华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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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代表)

  在大家致辞和发言之后,李静堂教授向参会人员以及祝贺单位表示了感谢,李老表示,看到民法当时作为中南政法学院最弱的学科,而今成为最强的学科,他很高兴;看到中南民商法学科取得的诸多成绩,感到欣慰,并鼓励大家取得更大、更多的成绩。李老指出,四中全会决定启动民法典编纂程序,同时也提出许多新的问题,还需要各位民法学人进一步研究,作出贡献。

  会议的最后,祝贺单位以及李老的学生们向李静堂教授敬献了礼品,吴汉东教授作为曾受教于他的学生代表,向李老献上代表诚挚祝福的99朵康乃馨,祝福李老延年益寿,相约百岁再贺。全体与会人员与李老一起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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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汉东教授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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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李静堂教授简介:1925年生,法学教授。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的主要带头人之一,堪称中南大民法的开创者。 1962—1965年曾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室主持的第二次新中国民法典的起草工作。1984年组建成立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会并出任会长,是当时全国第一个民法专业研究会。上个世纪80年代,李静堂教授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评论》等权威期刊杂志上发表了多篇法学论文。著有:《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分离及法律形式》、《股份制是使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的重要法律形式》、《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及承包经营》、《加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物的法律保障》等文章,《民事责任》、《继承法的理论与实践》、《国家民商事法与台湾地区法规比较》等专著。李静堂教授在当时首次提出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的观点,还最早提出并论述专有物的特征。他以严谨的治学态度践行着自己的法治道路,见证了中国民事法学的历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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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静堂教授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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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真委员长、陈丕显、彭冲副委员长与民法通则(草案)座谈会全体同志合影(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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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个世纪80年代,李静堂教授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评论》等

  权威期刊杂志上发表了多篇法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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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静堂教授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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