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所条例(送审稿)》专家咨询会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5-04-29 来源: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作者:佚名

《强制医疗所条例(送审稿)》专家咨询会成功举办

4月22日,《强制医疗所条例(送审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14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召开

2015年4月22日下午,《强制医疗所条例(送审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14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国法学会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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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冀平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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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副会长主持会议

陈冀平书记指出,近年来,由于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精神疾病发病率高,一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的情况下肇事肇祸行为时有发生,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社会反映强烈。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处理起来法律依据不足。为了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精神卫生法》,规范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强制医疗所条例》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希望大家讨论的时候,一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特别是对存在的问题要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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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国防法制司赵晖副司长

随后,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国防法制司赵晖副司长对中国法学会搭建立法咨询会这个平台表示感谢,希望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并简要介绍了《送审稿》的背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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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应松年终身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卫东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敏远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班文战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刘莘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解志勇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时延安教授,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孙东东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委员会副会长、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程雷副教授,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刘粹主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张品泽副教授参加会议并发表了意见。

《强制医疗所条例(送审稿)》专家咨询会成功举办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依法规范强制医疗行为、制定《强制医疗所条例》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专家学者从严格按照《立法法》规定的权限制定条例,强制医疗的范围,经费保障,强制医疗所的管理与监督体制,被强制医疗人员的权利保障,章节结构,文字表述,与《刑事诉讼法》、《精神卫生法》的关系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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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联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具体承办,中国卫生法学会也推荐了部分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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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办公室副主任王增勇、研究部副主任彭伶和研究部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国防法制司二处张威副处长和汤捷列席了本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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