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组织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已初步完成。根据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的决定,于2015年4月20日起在中国民商法律网和中国法学创新网等网站公布,并向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广泛征求意见。
根据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决定,现诚邀法制史、法律思想史学者参加第二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民法典编纂过程中会努力吸收中国古代优秀法律文化和特色制度,妥当定位中国民法典的立法哲学,希望与会的法制史、法律思想史学者与民法学者共同讨论、相互启发、达成共识、共同对编纂民法典做出学术贡献。
第二届“全国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论坛”会务信息如下:
一、论坛主办和承办单位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主办;
辽宁省民法学会、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联合其他单位承办、协办。
二、论坛时间和地点
2015年5月23至24日,会期两天,5月22日报到。论坛安排接(送)机(站)。入住大连高尔夫国际酒店(星海广场)。
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
三、论坛主要议题
为倡导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哲学研究,发掘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在编纂民法典中的延续意义,本届论坛设置如下主要议题:
1.民法典与法治社会;
2.民法精神与法治文化;
3、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与中国民法典的编纂。
四、参会人员
本届论坛为小型全国性学术会议,中国民法学研究会拟邀请20人左右的法制史、法律思想史专家学者作为嘉宾参会。
参会者原则上应当提交与本届论坛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凡有意参会者,请于2015年5月16日前向论坛组委会报名(报名发至辽宁省民法学会邮箱:lncivillaw@163.com)并提交参会论文电子版(发至辽宁省民法学会邮箱)。被邀请参会的嘉宾,由辽宁省民法学会统一发送邀请函。报名时请注明本人基本信息,写明提交的论文题目,提供手机、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会议费用
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承办方负担(以正式通知确定为准)。
六、会议组织与联系方式
辽宁省民法学会秘书处: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勇(电话:13998472366)、王文军(电话:18640829030)。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邮政编码:116026。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处:
孟强:mfxhmsc@163.com;13701248771。
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