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主持人:
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共立项242项,其中170项已于2014年底完成结项,结项率达到70%。目前仍有72项课题未完成结项,其中2项已经提交结项申请,70项尚未提交结项申请。
根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年度课题的完成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课题到期前提出申请,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据此,承担2013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提交课题成果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现将课题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1份(附后),请下载并按要求填写;
(二)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申请鉴定报告(附后),请下载填写,打印1份装订在结项申请书后。另单独打印一式6份;
(三)课题最终成果一式6份。请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其中3份成果用于双向匿名通讯鉴定,仅需在封面写明课题成果名称,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身份、课题立项编号及所在单位的相关信息。另外3份成果为完整报送成果。课题最终成果应为完整的研究报告形式,阶段性成果如发表的论文等可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但中国法学会送审时,只将研究报告送交专家评审;
(四)至少1份成果要报,3500字左右,提交电子版。请选取成果中最具有对策建议性的部分,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法治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从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的角度提出对策建议;强调思想性战略性,突出问题意识,侧重对策建议,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进行凝练;文风朴实,语言精炼。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的,将作为中国法学会《要报》报送中央有关部门、推荐在《法制日报》理论版发表、结集出版,以各种形式实现成果转化。
(五)结项申请书、成果申请鉴定报告、课题最终成果、成果要报的电子文本(发送至clsktjx@126.com)。
二、提交课题成果最后截止时间:2015年7月31日。
三、未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成果的,将不再接受结项申请;不予拨付课题资助经费尾款;通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追回已经拨付的首期资助经费;集中公布未结项课题名称及立项编号;记入中国法学会课题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申请中国法学会课题(从2014年立项课题开始,未按期申请结项又未提出延期申请、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未得到同意、或者同意延期后仍未如期结项的,将公布主持人信息)。
四、中国法学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双向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为合格以上的,向课题主持人寄发结项证书(含鉴定等级)。鉴定结果将于年底前在中国法学会网、中国法学创新网公布。
五、结项材料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研究处曹菲收,邮编:100034。
联系电话:010-66173342
邮箱:clsktjx@126.com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2015年5月28日
附件:
2. 中国法学会2013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申请鉴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