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法(修订草案)》专家咨询会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5-05-19 来源:研究部  作者:佚名

《种子法(修订草案)》专家咨询会成功举办

5月18日,《种子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15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国法学会召开

2015年5月18日下午,《种子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15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国法学会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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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副会长主持研讨会

张文显副会长在主持研讨会时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要“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今天的研讨会就很好地贯彻落实了全会精神。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研讨会很重视,专门派有关负责人参会并听取大家的意见,体现出立法机关开门立法的立法态度。同时,今天与会的专家学者,既有来自法学研究机构的,又有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既有来自农业科学研究机构的,又有来自企业界的,具有很强的代表性,通过研讨共同为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贡献智慧。会后,我们将根据专家学者的意见,原汁原味地形成专家咨询报告,提交给立法机关供进一步修改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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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张福贵副主任

随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法案室张福贵副主任介绍了《种子法(修订草案)》起草背景、修改的考虑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的有关情况。

《种子法(修订草案)》专家咨询会成功举办

《种子法(修订草案)》专家咨询会成功举办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李长健教授,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主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宋敏研究员,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王权典教授,国家玉米改良中心原主任、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植物遗传育种学系李建生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王建华教授,天津农科院黄瓜所原所长马德华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梁凤云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李菊丹法学博士,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中心副主任贺利云副研究员,金色农华种业公司法务徐大明等参加会议并发表了意见。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

《种子法(修订草案)》专家咨询会成功举办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修改完善《种子法》非常必要。《种子法》对维护国家农业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建设国家生态安全至关重要。专家学者认为,现有的修订草案文本已具有很好的基础,应在立法目的、审批机构的职能与责任、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责任的适当与均衡、术语的统一与界定,避免与《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的法律冲突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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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岳仲明副主任

最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岳仲明副主任对中国法学会精心筹备本次会议以及专家学者发表的真知灼见表示感谢。下一阶段,这部法律修改草案将由法工委负责,希望继续得到专家学者的参与和支持,共同做好法律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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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具体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和研究部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曹兵兵调研员列席了本次研讨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我国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开始举办系列“立法专家咨询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进行研讨。会后形成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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