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典型案例研讨会(2015)”在北航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5-05-08 来源:北航法学院  作者:佚名

2015年4月23日,“国家赔偿典型案例研讨会(2015)”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会议中心圆满落幕。此次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会议的核心议题为:对国家赔偿指导案例及其适用的现状和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国家赔偿典型案例在编辑出版和教学研究中的相关问题作意见征集。本次会议聚集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的三十多位法官代表,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赔偿办、 公安部法制司复议处、司法部法制司复议处、财政部条法司复议处等中央机关的多位领导代表,以及十多位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国家赔偿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胡仕浩副主任与陈现杰副主任出席了全天会议并分别在会议开幕式和闭幕式上进行致辞,《国家赔偿法》起草人、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前会长应松年教授与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树忠教授参加了上午的研讨会,也在开幕式上分别致辞。

“国家赔偿典型案例研讨会(2015)”在北航成功举办

研讨会于上午九点开始,开幕式由北航法学院黄卉副教授主持,法学院龙卫球院长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胡仕浩副主任先后作为主办方致辞,欢迎来自法院、国家政府机关以及学界的嘉宾,随后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前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应松年教授介绍了当年起草《国家赔偿法》的背景并倡议每年召开国家赔偿典型案例研讨会,最后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树忠教授致辞,从宪法视角分析国家赔偿法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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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共分为五个单元,分别由报告、评议与自由讨论三个环节组成。第一单元为基调报告单元,由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廉政监察员杜柏海法官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处吴光侠处长对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历史发展和现状作了全面介绍,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综合组负责人何君法官则就征集和汇总国家赔偿典型案例的现状、困难和可能的出路进行报告。中国政法大学王天华教授和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陶杨副调研员进行评议。
“国家赔偿典型案例研讨会(2015)”在北航成功举办
第二单元的主题为“刑事冤错赔偿典型案例”,本单元由北航法学院副院长刘保玉教授主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江勇法官、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梁建武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综合组徐超法官分别以以“同一罪名下主要犯罪事实不成立而改判应予以赔偿——田孝平等五人申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犯罪事实重大变化导致罪名、量刑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被害人超期服刑的应于国家赔偿——王本余申请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再审变更罪名、减少刑期,实际羁押时间超出再审判决确定的刑期,国家应否承担赔偿责任——陈同海、赵果兰申请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为题进行报告。这一单元达成了我国刑事赔偿已经从美国式的“有罪不赔”原则转向德国式的“比例赔偿”,但由于立法和司法解释之间存在规则不平衡现象,造成司法适用的困难。北京师范大学张红副教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王正斌处长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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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的研讨主题为“国家机关不作为赔偿典型案例”,由北京大学的沈岿教授主持。首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长郭修江法官作了题为“公安机关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如何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张美华等五人诉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行政赔偿案”报告,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胡宛平法官作了题为“监狱对监管的服刑人员未及时履行救助义务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叶春梅、谢华东、谢芹申请巢湖监狱国家赔偿案”的报告。随后北京航空航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与公安部法制局复议处王永处长进行评议,并且在自由讨论期间各位学者与法官等也各抒己见,就不作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共同过错承担以及国家赔偿与民事侵权责任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国家赔偿典型案例研讨会(2015)”在北航成功举办
第四单元的主题为“国家赔偿范围及标准典型案例”,由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中方院长刘飞教授主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赵彬法官以“国家机关应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杨秀兰、张福均、张赫宇申请北京铁路公安局北京公安处违法使用警具、警械赔偿案”为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王东风法官以“监狱管理机关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服刑人员被其让服刑人员伤害致残,应承担一定比例的国家赔偿责任——滕德刚申请四平监狱国家赔偿案”为题进行报告,评议人是司法部法制司复议处赵建基处长和青年政治学院杨利敏助理教授。
“国家赔偿典型案例研讨会(2015)”在北航成功举办
本次研讨会的最后一个单元即第五单元继续由刘飞教授主持,主题为“国家赔偿典型案例编辑出版与案例研究”。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赔偿办马滔主任首先作了报告,报告题目为“国家赔偿办案指南典型案例专辑的出版背景和初步设想”,紧接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黄卉副教授作了题为“国家赔偿典型案例的教学和研究——以法律共同体建设为视角”,青年政治学院的柳建龙副教授和财政部条法司复议处的王明宇调研员作了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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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广大法官、学者和中央政府机关官员的认真而激烈的讨论,会议按时进入了闭幕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陈现杰副主任做了精彩的总结发言,指出本次会议作为国家赔偿法领域的第一次以典型案例为研讨内容以及第一次司法实务界与法学理论界共同参与的研讨会,从形式到内容都是成功的,为正在筹备中的国家赔偿法典型案例的编辑和出版奠定了务实可靠的基础。最后龙卫球院长致闭幕词,除了再次肯定本次会议的圆满成功,龙院长指出北航法学院是全国案例研究的重镇,有意为促进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进行良性互动的工作平台,遂向司法界的同行提出长期有效的要约,进行案例及具体问题导向的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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