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一直是研究非洲问题的重镇。1978年9月,根据中央的指示,成立了“湘潭大学非洲问题研究室”,它是当时我国成立的第一个研究非洲问题的学术研究机构。1998年,“湘潭大学非洲法研究所”成立。为了进一步推进非洲法研究,综合全校研究非洲的力量,由法学院牵头,联合马列学院、历史学院、外语学院和商学院,学校于2005年批准组建“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属校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本中心现有研究人员20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0人,讲师4人,且17人已取得博士学位。自成立以来,中心成员在《比较法研究》、《法学家》、《西亚非洲》、《Journal of African National Affairs》(南非)等杂志发表非洲法专业论文2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非洲法导论》(2000年)、《非洲刑法评论》(2005年)、《非洲法律发达史》(2006年)、《南非共和国国际私法研究》(2007年)、《非洲法律文化专论:理论探讨·制度变迁·个案评析》(2008年版)、《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研究》(2009年版)、《非洲投资法概览》(2012年版)、《非洲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2013年版)、《当代非洲国际组织》(2013年)等近20部。另外,在对外学术交流方面,本中心承办了商务部和教育部主办的“非洲国家法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研修班”(2006年),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与法律教育研究中心合作举办了首届“中非法律教育与法律文化论坛”(2006年),参与组织承办“中国——东南非经贸及投资法律研讨会”(2012年)等。同时,本中心还与南非、纳米比亚、加纳、坦桑尼亚、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的非洲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学术联系。最后,在非洲法学生培养方面,成绩也比较显著,湘潭大学率先于1999年和2013年开始招收非洲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包括非洲留学生)。
目前,本中心集中在三个领域的研究:一是研究非洲法的理论与实务;二是研究非洲法律的变迁与社会发展;三是研究非洲人权与外交。其中尤其注重研究非洲的国别法和区域性国际法。其特色是,以非洲法为龙头,研究非洲各国的政治、外交、历史、经济与文化等问题。另外,本中心还创办了《非洲法评论》刊物。
《非洲法评论》创办于2015年春,由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以及湘潭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旨在推进和繁荣我国的非洲法学研究,并为我国企业进军非洲大陆市场提供学术方面的智力支持。《非洲法评论》用以书代刊的方式初定于每年出版1卷,每卷约25万字左右,刊登有关非洲各国国内法律以及非洲国际法等方面的论文、综述、评述、译文、书评以及资料等。热忱欢迎海内外学者向本刊赐稿!
来稿稿件的字数要求是1-3万字左右。稿件必须是未经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过的论文、译文(需提供外文原文及授权)、综述、书评、(案例)评述以及资料等。本刊实施严格的审稿制,以稿件的学术水平为唯一采稿标准。稿件一经采用,本刊将向作者支付微薄稿酬,并赠送样刊2本。请勿一稿多投,文责自负,如所投文章因知识产权纠纷侵害到本刊的合法权益,本刊将保留依据我国著作权法行使有关请求的权利。对所投来搞,本刊编辑部将尽快予以回复,如果在投稿三个月后未收到本刊编辑部的采稿通知,请自行另投他刊。
本刊不接受纸质投稿,来稿请将文章用电子word文档的方式,发送到“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非洲法评论》编辑部”专用电子邮箱(xdfzfpl@126.com),邮件主题以“作者姓名+文章题名”,请勿投个人邮箱。
凡向本刊投稿者,均视为接受本刊稿约的有关规定。
附:《非洲法评论》稿件格式要求及注释体例标准
一、稿件格式要求
(一)文章首页内容包括:文章标题(三号黑体)+作者姓名(四号楷体)+内容提要(200-350字左右)和关键词(3-5个,五号楷体)+目录(五号黑体,将文章一级标题以“引言、一、二、三、……结论”等大点的形式列出)。注:本刊还需作者提供所投稿件的英文标题、英文内容提要和英文关键词,请附于正文文末。
(二)文章正文内容格式要求:一级标题为“引言、一、二、三……结论”,二级标题为“(一)(二)(三)……”, 三级标题为“
二、文献注释体例标准
本刊稿件所有注释须统一采用脚注,全文采用带圈的阿拉伯数字每页重新编码({C}①{C}{C}②{C}{C}③{C}…,{C}①{C}{C}②{C}{C}③{C}…,{C}①{C}{C}②{C}{C}③{C}…)的方式。文章题目如附基金项目,请以脚注的方式用“*”标示,作者简介以脚注的方式用两个“**”标示。作者简介需标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单位,职称,职务,学历,研究方向。注:请在作者简介后面附上作者详细的通讯地址,邮编,email地址以及联系手机号码。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应加“参见”;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时,应注明“转引自”。转引文献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关信息,再注明转引所据之文献。
(一)中文文献注释体例标准
1.著作类(如是专著用“著”,文集或教材用“主编”或“编”)。如洪永红、夏新华等著:《非洲法导论》,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0页。如引用文集里的文章,引用格式,如柯姗姗:《非洲国家劳工标准对中国在非企业的影响——以赞比亚为例》,载洪永红、夏新华主编:《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变迁》,湘潭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xx页。
2.译著类。如(美)克莱尔·莫尔·迪克森等著,朱伟东译:《非洲统一商法:普通法视角中的OHADA》,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22页。
3.辞书类。如《韦氏法律词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第74页。
4.论文类。李伯军:《非洲国家与国际海洋法的发展》,载《西亚非洲》2010年第5期,第xx页。
5.报纸类。如张维:《非洲已成为中国海外第四大投资目的地》,载《法制日报》2012年9月16日,第x版。
6.学位论文类。王乐丰:《塞拉利昂宪政发展初探》,湘潭大学硕士论文,2011年,第27页。
7.网络文章类。如洪永红:《非洲:世界法律的“万花筒”》,资料来源于:http://www.legaldaily.com.cn/bm/content/2011-02/01/content_2464514.htm?node=20737,
(二)外文文献注释体例标准
1. 外文著类。如Davidson, B., Africa in the Modern History, Guildford: Allen Lane, 1978, p.122. (著作题名用斜体)
2. 外文期刊论文类。如Mwanawina Ilyayambwa,“Homosexual Rights and the Law: A South African Constitutional Metamorphosi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Vol. 2, No. 4, February 2012, pp. 55-56. (文章题名需用双引号,并用斜体)
3. 外文网络文章类。Muna NduloAfrican, “Customary Law, Customs, and Women's Rights”, available at http://scholarship.law.cornell.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186&context=facpub, last visit :
三、外文译文格式和注释体例标准
(一)外文中文译文排版格式同上述本刊所列行文标准。
(二)外文中文译文注释体例标准援用原外文刊物格式标准,如果外文原文中的注释是文献来源,则无需翻译,但注释中涉及有关观点的阐述和术语的解释则需要翻译成中文。
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非洲法评论》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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