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于2010年4月在“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暨庆祝孙国华教授从事法学理论研究60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发起设立,以促进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为目标宗旨。
孙国华教授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杰出代表,从事法学研究六十多年来,传道授业,著述等身,与新中国法学、法理学共成长,为新中国法学、法理学教育和研究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设立本基金既为纪念孙国华教授在法学理论教育和研究领域的杰出贡献,亦为阐扬孙国华教授献身法学理论教学研究事业,促进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教育研究的未来发展。
2011年4月,经“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协商通过,一致决定设立“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以奖励全国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相关单位法学理论专业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第三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颁奖仪式与2015年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5年学术年会同时举行,即10月17-18日在云南昆明举行。现将申请及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和金额
一等奖2-4名,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二等奖5-1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优秀奖5-1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每位获奖者获颁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和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联合颁发的“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荣誉证书。
二、申请范围
2014年度、2015年度国内各法学理论博士学位点已通过论文答辩的法学理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已获正高级职称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除外。
三、评选办法与标准
本奖项的评审由“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由专家评审组具体审定。专家评审组由“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知名法理学专家义务组成,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审。专家评审组开会评议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名单。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基本标准:
1.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面对中国现实问题;
2.论文选题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并且确属法学理论研究前沿或亟需研究的重要问题;
3.在理论观点或研究方法上有重要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4.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四、申请办法
1.本奖项须由博士学位论文作者提出申请;
2.每个法学理论博士学位点推荐名额不超过两篇。
申请者请登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www.law.ruc.edu.cn/)和中国法理网(www.jus.cn)在“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专题区下载《第三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申请表》等材料,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院系办公室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申请材料
1.《第三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申请表》(见附件1);
2. 申请人个人简历与身份证复印件
3.博士学位论文;
4.不超过3000字的中文内容摘要(见附件2);
5. 攻博期间发表的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已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的扫描件;专著封面、版权页和目录的扫描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扫描件(限5项);
6. 密封报送各博士点所在学院对推荐博士论文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分项评价意见表》(见附件3)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综合评价意见书》(见附件4)。
六、申请方式
1、电子版申请材料
请于2015年9月10日前,同时发送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教授:yujunvon@163.com,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4级博士研究生孟祥菡:mxh0905@126.com。
2、纸质版申请材料
一式五份,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送,或直接报送。于2015年9月10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邮编:100872),冯玉军 老师收。
直接报送: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祥菡 收。
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缺一不可,请有意申请者按时申报。
七、其它有关事项
各初评推荐单位在组织初评过程中如遇到不清楚的问题,请及时向“第三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评选办公室了解。
联系方式:冯玉军教授:010—82500380,邮箱:yujunvon@163.com;
孟祥菡:18811316187,邮箱:mxh0905@126.com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
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3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分项评价意见表.docx
4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综合评价意见表.docx
(编辑 孙瑞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