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第3号评审公告
发布日期:2015-08-2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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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情况公布

根据《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审办法》,评奖办公室于2015825日在中国法学会机关举行了初评会(链接地址:http://www.fxcxw.org.cn/html/xjdt/14530.shtml)。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评审过程

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办法》,全体委员郑重签署《评审承诺书》。之后,对全部357件作品进行了集中书面评审。22位评审专家按照不同学科分为11组,每组2位专家。各组专家对作品进行认真审阅,按照评审标准进行单独打分;再进行充分讨论,确定推荐入围名单,交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经讨论,最终确定入围终评的作品112件。

二、评审委员会

主 席

张文显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委 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费安玲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冯 果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冯晓青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高文英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蒋立山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

李汉军 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林 维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校长、教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罗 丽 北京理工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吕兴焕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副主任,研究员

马小红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

马一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齐延平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秘书长,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石静霞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孙世彦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公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孙佑海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原所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王 磊 北京大学海洋研究院副院长,社科部副部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王新清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肖建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谢鸿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

熊跃敏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张建伟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朱大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秘书长

吕兴焕 (兼)

三、评审结果

入围终评的112件作品中,论文76篇,专著36种。

根据《“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二款,本届评奖初评结果不向社会公开,仅由申报人本人查询,地址是:http://www.fxcxw.org.cn:8080/search/search.php 终评结果将向社会公开。

9月中旬,评奖办公室将根据评审办法,邀请具有相当法学研究水平、学术鉴赏力、学术公心的专家学者进行终评。欢迎广大同仁的关注和监督!

联 系 人:陈谦信 王宇飞 杨 力

联系电话:01066513508

“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奖励委员会

2015826

  附件:

  1.“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

  2.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办法

  3.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专家承诺书

  4.第三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初评专家签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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