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与证据国际研讨会征文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1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事实与证据国际研讨会——哲学与法学的对话征文通知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将于2016年5月28-29日联合主办“事实与证据:哲学与法学的对话”国际研讨会。我们诚邀对事实与证据问题有研究兴趣的中外哲学家和法学家积极参与,共同促进证据科学的深入研究。

  一、会议议题

  投稿论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议题:

  · 哲学认识论视域中的事实与证据

  · 科学哲学视域中的事实与证据

  · 司法程序中的事实与证据

  · 作为法庭认识论的证据法

  二、会议初步议程

  2016年5月28日 大会主题报告

  1. 中国哲学家

  2. 外国哲学家

  3. 中国法学家

  4. 外国法学家

  2016年5月29日 专题论坛

  专题1. 哲学认识论视域中的事实与证据

  专题2. 作为法庭认识论的证据法

  专题3. 科学哲学视域中的事实与证据

  专题4. 司法程序中的事实与证据

  三、会议地点

  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校区)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

  上海 200062

  四、会议论文提交办法及相关事项

  1. 语言与格式

  会议论文一律用英文撰写,字数不限。论文格式参照Bluebook注释规则。

  2. 截稿日期

  论文提交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0日。请将论文摘要(不超过750字)及论文全文发送至 evid-conf@law.ecnu.edu.cn。

  3. 论文评审

  会议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您的论文进行匿名评审。通过匿名评审的论文将于2016年2月10日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http://www.cicjc.com.cn/zh公布,并在参会者之间传阅。

  4. 参会及资助

  会议将在全球投稿者中遴选出三十篇优秀论文。入选论文作者将被邀请参会并做主题发言。会议主办方将为入选论文作者提供从居住地到上海的经济舱往返机票和食宿费用。入选论文作者居住地在中国的,大会将提供从居住地到上海的经济舱往返机票或往返火车票和食宿费用。大会将委托国外权威出版社编辑论文集。

  5. 中文投稿办法

  会议主办方将为中文投稿者设立论文预选程序。用中文撰写的投稿论文,经专家匿名评审,将选择优秀论文参加本次国际会议。中文论文投稿截止于2015年12月1日。通过评审的中文论文将于2015年12月10日在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http://www.cicjc.com.cn/zh公布。通过评审的中文论文需于2016年1月20日前提交英文译稿。请将中文论文及论文摘要(不超过1000字)发送至 evid-conf@law.ecnu.edu.cn。

  五、参会代表注册、邀请函及签证事宜

  1. 会议注册:请通过匿名评审的论文作者于2016年2月10日之后登陆会议网站http:// icfe.cicjc.com.cn 进行会议注册,会议免收注册费。

  2. 大会将向论文作者发出正式邀请函及办理签证的文件。

  六、会议组织机构

  1. 会议筹备委员会

  童世骏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主席)

  张保生教授,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主席)

  郁振华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王景斌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

  2. 会议秘书处

  樊传明

  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讲师

  电话:86-13795307340

  地址:华东师范大学法商北楼法律系,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200241

  曹晶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讲师

  电话:86-10-58908121

  传真:86-10-58908031

  地址: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100088

  秘书处邮箱: evid-conf@law.ecnu.edu.cn

  七、会议网址

  会议详情,请访问http://icfe.cicj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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