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2、13日,第十四届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于我院顺利举行。会议由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主办,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承办,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协办,并获得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新培育团队“司法文明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创新团队”的支持。党委副书记周谷平、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会长梁慧星、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日本东京大学教授道垣内弘人、大村敦志、徳岛文理大学教授早川胜、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代表陈青东等嘉宾出席了此次研讨会并致辞。会议由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秘书长渠涛主持。
9月12日,王利明教授就人格权法草案做了报告,大村敦志教授报告了日本修改债权法的理念与市民社会,会议就此开篇。
9月13日上午分成民法、商法两个单元。民法部分由渠涛、道垣内弘人、鲍振荣主持,梁慧星、大村敦志、道垣内弘人等学者就人格权立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商法部分由田泽元章、久保田隆、刘惠明主持,王作全、陈青东、早川胜等学者就中日商法中的实务问题进行了交流与讨论。经过一日半的报告与探讨后,下午所有与会学者汇聚一堂进行综合探讨,并就会议做了总结。
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之后,第十四届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在9月13日下午举行了闭幕式。日方代表东京大学大村敦志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周江洪教授代表承办方、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秘书长渠涛教授先后致闭幕辞,感谢中日两国民商法学者长期以来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的支持,感谢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新培育团队“司法文明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创新团队”对本届大会的支持,祝福参加研究会的各位学者研究精进,并约定来年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