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法律实务、研究、教学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在京召开
发布日期:2015-09-1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9月12日上午,“WTO法律实务、研究、教学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在北京师范大学高铭暄学术报告厅召开,学界、实务界、政府机构等跨界对话 共探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之路。

WTO法律实务、研究、教学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在京召开

  长期以来,国内法学界虽对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十分重视,但由于理论与实践存在脱节,对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往往只能限于在理论层面进行探讨。注意到这一问题,本次研讨会借鉴商务部参与WTO争端解决的“四体联动”机制,在会议模式上采取了全新的尝试,邀请到了从事一线工作的商务部条法司官员,在国际贸易领域从业多年的律师、以及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的教师共计40余位嘉宾,从各自工作需求角度,阐述了对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理解。在京高校法学院的部分同学旁听了此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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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杨国华主持。他指出,中国梦的内涵包括了法治梦,而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也是中国梦的一部分,涉外法律人才最活跃的领域就是WTO法领域,因此,培养WTO涉外法律人才对于中国梦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会长林中梁在致辞中指出,更多的中国律师参与国际争端解决是与中国的大国地位相匹配的,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十分关心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从现实情况看,在WTO争端解决实践中,尽管有中国律师参与,但中国依然大量依靠外国律师,这个现象值得重视,也应对此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对此,林会长提出了五个建议:第一、政府主管部门应拓宽思路,在中国涉诉案件中启用中国律师;第二、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应扩大平台,促进WTO法律领域官员、专家、学者的交流;第三、政府主管部门、中国法学会应对参与WTO案件的律师进行专业培训;第四,各法学院应注重培养涉外实用法律人才;第五、应推荐专家、律师根据参与WTO案件的经验编写教材,供教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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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条法司WTO法律二处于方处长做了“中国政府参与WTO争端解决实践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需求与挑战”主题发言,介绍了近年来中方律师参与WTO案件的现状,并指出,在国际模拟法庭比赛中,中国学生的英语和研究能力与过去相比有了巨大的进步,这也说明中国法学院的教育正在逐步从过去的“普法型”教育模式向培养法律思维、法律方法上转变。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彭俊律师代表参与者做了“中国律师参与WTO争端解决实践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需求与挑战”主题发言。彭律师指出,涉外法律人才必须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这是基本功,也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希望同学们在学校里要注意加强对英语的学习。彭律师认为中国律师在参与WTO争端解决的过程中,对个案的某些诉点是有能力处理的,商务部也精心挑选了一些案件让中国律师负责,这使中国律师积累了很多的经验。彭律师认为对于学习WTO法而言,最好的学习材料就是案例,读案例有助于培养对案件的“感觉”、有助于培养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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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立余教授代表学者发言的主题是“中国法学院WTO法教学实践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回应与挑战”。韩教授指出,涉外法律人才的短缺是国际法长期不受重视的结果,现实中的众多问题都是国际法问题,例如抗战胜利七十周年,习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了抗日战争胜利对中国的意义,奠定了中国作为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地位,这是国际法问题,但在国家层面、法学会层面、高校层面,国际法的发展长期不受重视。韩教授介绍了人大法学院的世贸组织法的课程设置、课程内容、国际法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等情况,认为现在缩小法学专业的招生规模势必会影响国际法学研究生的数量,不利于培养国际法专业人才。最后,韩教授呼吁教育部、法学会重视国际法这一学科的发展,重视对国际法人才的培养。

  三位主讲人的发言之后,现场嘉宾进行了集体讨论。杨教授作为主持人,为现场嘉宾和同学制定了发言规则:嘉宾发言借鉴WTO听证会的形式,以竖桌牌顺序决定发言顺序。此外,杨教授给了现场同学发言的优先权,同学们可以随时起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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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讨论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刘敬东认为,学习WTO的意义不止限于参与WTO实践,对于国内司法也具有重要意义,教授WTO课程,重要的是灌输理念、教会方法;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赵骏教授分别介绍了对外经贸大学、浙江大学法学院世界贸易组织法的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情况;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冯雪薇律师强调,WTO律师必须具备国际公法的基础,争端解决实践中的“正当程序原则”、“善意原则”都是来自国际公法,她以自己在日内瓦秘书处工作的经验告诉大家,在职培训对于律师来讲非常重要;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李法寅律师指出,对WTO需要做广义理解,不止要学习争端解决规则,也要学习其内涵与精神。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介绍了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开展WTO法学教育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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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法学院赵骏教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冯雪薇律师、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法寅律师分别分享了各自的观点。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中心共同主办。来自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的参会代表也踊跃发言,或分享教学方法、或分享自己的经历和感受,现场气氛非常热烈,既有请教与解答,也有辩论与交锋。

  (文/周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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