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项通知】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结项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6 来源: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作者:佚名

各课题主持人:

根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和《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申报公告》的规定,现将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结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课题成果截止时间:2015925日。

二、申请结项需提交的材料

(一)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结项申请书1份(附后),请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成果申请鉴定报告(附后),请下载填写,打印1份装订在结项申请书后。另单独打印一式6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课题最终成果一式6份及电子版。请按A4纸大小装订成册。其中3份成果用于双向匿名通讯鉴定,仅需在封面写明课题成果名称,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身份、课题立项编号及所在单位的相关信息。另外3份成果为完整报送成果。课题最终成果应为完整的研究报告形式,阶段性成果如发表的论文等可以附件形式同时报送,但中国法学会送审时,只将研究报告送交专家评审。

(四)课题成果摘要,10000字左右,提交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五)至少1份成果要报(鼓励多份),每份3500字左右,提交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请选取成果中最具有对策建议性的部分,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法治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从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的角度提出对策建议;强调思想性战略性,突出问题意识,侧重对策建议,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进行凝练;文风朴实,语言精炼。具有重要实践价值的,将作为中国法学会《要报》报送中央有关部门、推荐在《法制日报》理论版发表、结集出版,以各种形式实现成果转化。

  (六)结项申请书、成果申请鉴定报告、课题最终成果、课题成果摘要、成果要报的电子文本打包发送至clsktjx@126.com

三、未在2015925日之前提交成果,且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的,将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申报公告》处理。

  四、中国法学会将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双向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鉴定结果将在中国法学会网、中国法学创新网公布。鉴定等级为优秀,且字数在10万字以上的,纳入《中国法学会优秀课题成果文库》予以资助出版。鉴定等级为合格以上的,拨付课题经费尾款。

五、结项材料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兵马司胡同63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研究处曹菲收,邮编:100034

  联系电话:010-66173342

邮箱:clsktjx@126.com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

   201596

  附件:

  1. 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结项申请书

  2. 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成果申请鉴定报告

  3. 中国法学会“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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