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5年年会分论坛综述
发布日期:2015-10-21 来源: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  作者:佚名

第一分论坛:主题“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与法学教育”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5年年会分论坛综述

第一单元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树忠、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何勤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龚廷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先后发言。

李树忠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六年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情况,认为延长法学教育的终点,延长法学教育的年制能够缓解法学教育的低起点和对法律人才高素质的要求之间的矛盾,六年制的改革不失为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

何勤华认为高校法学教育的创新和发展,应该适合学校本身的特点,针对每个学校的特色,分类管理、分类创新、分类发展。

龚廷泰认为创新和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重新定位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二是对法律人才培养提出新的标准,三是法学教育改革要放到整个教育改革的背景下同时结合法学教育的特点加以思考,四是在实践中应加强教育实践平台、校内实践平台和校外实践平台的结合,充分发挥法学教育研究会、教指委的作用,带领各个高校的法学教师共同投入到法学教育的改革中。

龙卫球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例,分享了北航解决法学教育中高中起点的本科教育和本硕分离等问题的经验,提出应当构建标准规范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做有学校特点的创新。

主题发言结束之后,河南大学法学院贾永建、辽宁大学法学院陆军、湖北大学周安华、汕头大学宋鸿飞、宁波大学董华平等学者踊跃发言,对分论坛主题进行了多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深刻分析和探讨。

第二单元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怀效锋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雳、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校长林维、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泽涛、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石佑启、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程雁雷先后进行了发言。

左海聪认同法学教育培养的目标是职业法律人才,培养的方式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训练,主要还是课堂教学。他指出,目前我国所用教材、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还有待改进,应该与实践中起到实际作用的规则、判例紧密结合。

郭雳以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的培养为例,强调法学教育有必要进行差异化的定位,寻找不同的切入点:一是在本科、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本法硕的培养中侧重点的不同,二是对课程结构进行重新梳理,划分课程为基础类、专题类、实务类、应用类,分别服务于不同的功能。

林维强调案例的作用,认为教学应和实务相联系,应在教学中坚持实务以理论为基础的立场、明确实务教学的教学模式、不过度依赖实务人员,加大法学院课堂教学里案例的应用,在课程中更多的体现实务要素。

张泽涛认为,像中央民族大学等以少数民族教育为主的高校,在培养西部地区法学人才上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面临的障碍是其与国家同等院校标准的统一以及双语人才的就业问题。他希望国家能照顾到这些特殊院校的专业,缓解课程体系的压力,在政策上有整体的规划,减少此类人才的学习及就业障碍,锻造民族法治队伍。

石佑启认为,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及当前局势,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国家治理法治化的内在要求。并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例,介绍了涉外法治人才的定位、培养模式以及根据自身特色优势、传统建立的实施机制。

李友根认为除了充分发掘和运用中国的案例,外国法院的案例能够帮助学生更好的比较中外法律,全面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也应该在我们的法学校教育中加以充分发挥。

程雁雷交流了与会感受,提出目前整个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应该是发展的问题,法学教育应符合时代需求。高校应结合自身校情和院情进行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随后,在自由发言阶段,来自西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北京化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的专家学者都踊跃发言,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与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第三单元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郑成良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崇利、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院长王健、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唐波、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文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杜焕芳、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华先后发言。

王振民反思了目前中国教育改革、法学教育改革,提出了为什么改革及以什么为参照的问题,肯定了原来的体制模式有值得继承发扬的地方,强调了稳定的教育模式的重要性。他认为应及早确定出我国教育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形成一个固定的模式,能够坚持几十年,改革才能够更有成效。

徐崇利认为我国在法学教育要走职业化道路的问题上应该慎重。法学本科应保留,而不能够完全改成职业化教育;法学院应确定实践能力训练的基本标准,而不是过度强调实践而忽视了理论。

王健认为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就是组织领导体制问题,体制改革的艰难性同样体现在法学教育改革中。

唐波总结了论坛中代表的观点,对法律职业化建设、西部基层法学人才、法学专业毕业就业率低、高端应用人才缺乏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应该理清这些问题中关于法学教育本身的问题,才能讨论相应问题的措施。

丁文英认为无论人才的定位和改革的方向如何,培养的学生都应该具有三个层面的法律专业能力:坚定的法治信仰、扎实的专业知识、一定的专业技能。强调了处理好专业知识和专利技能的关系,掌握好实践教学的度的问题。

杜焕芳认为目前法学人才培养方案方式与现有的法律职业衔接是不足的,在现有的教育体系中可采取多种模式培养、联合培养等模式,强化道的教育,强化基础理论教育和职业伦理教育,在课程教学中重视师资力量的建设和培养。

王文华讲到在国际司法合作、国际交往中法律人才尤其是法学加外语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是非常缺乏的,探索新的教育模式,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国家及国际间政策的保障,能够有效促进复合型法律人才的队伍建设。

随后,来自青海师范大学、江苏警官学院、中南大学、四川大学的专家学者进行了踊跃发言。最后,主持人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郑成良对本阶段内容进行了总结,并对“改革怎么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全面改革应该从国家制度层面出发,改好了外部环境,才能有效推进高校的改革。

第二分论坛:主题“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法律职业化建设”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5年年会分论坛综述

第一单元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霍宪丹主持,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焦富民、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黄瑶先后发言。

贾宇认为,在改革进程中,法学教育应该完成由学术化向职业化、由西化向中化、由精英化向人民化的转变。

季卫东的发言主要围绕三个方面,第一是法律职业化明确化的三个维度,第二方面是法律职业建设过程中的门槛,涉及到司法考试改革问题,最后,季卫东指出应从课程设置、教学模式和方法训练改革等方面完善法学教育职业化培养体系。

焦富民指出了目前教育的供需出现了脱节、矛盾,他认为法学教育中应培养职业需要的人才,法学教育的职业化属性与法学的特点是密不可分的。可以从正向和负向两个方面把握当前局势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构建稳定的目标导向的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黄瑶认为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立法、规则、公共政策的形成也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职业活动。面向政策的法学教育应该面对现实,运用生命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培养学生科学眼光,培养社会需要的决策性人才。

随后进入自由讨论环节,参会代表就法学教育教学方案的制定、教育活动的开展、司法鉴定的管理等方面交流了意见。余凌云教授就法律职业教育中伦理教育的问题进行了分论坛第一节内容的总结发言,强调一定要将法律伦理教育提上日程。

第二单元由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朱新力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涤宇、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徐祥民、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中国政法大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副主任刘坤轮、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万强、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龚红柳先后发言。

徐涤宇就法学教育国际化的问题和在座学者交流了意见,他指出法学教育国际化需要处理好和本土性结合的问题,还要注意规避国际化过程中出现的西方化陷阱。

徐祥民谈到了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犀利地指出司法考试会造成法律人才的同质化和人才知识体系的残缺,对法学教育的损害作用,强调应该将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隔离开来。

赵宏瑞围绕法学核心课程的体系错配和教学深化问题,指出法学核心课程设置存在不全面、不落地、不前沿的问题,并提出两套方案帮助修正法学教育体系的错配。

刘坤轮指出法学教育不能有效均衡走到法律专业队伍中去,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的衔接制度之间存在缺陷,并据此提出了兼顾法律职业化和法学教育需求的制度设想。

李万强认为法学教育的定位一定要精确,而且教育者要深刻认识每个定位背后的意义。实务的范围不局限于法院和诉讼,法学教育应该根据社会需求培养出各类社会需要的人才。

龚红柳强调了法学教育定位的重要性,以对外经贸大学为例,指出在推进法律职业化建设的法学教育中,需要进行培养模式的理性选择,力争满足多元化、国际化的需求,实现综合平衡。

随后进入自由发言环节,来自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北京化工大学法学院和中山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学者分别就法学教育的定位和职业化培养模式探讨了自己的想法。

第三单元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大学原党委常务副书记陈德敏主持,甘肃政法学院校长李玉基、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东、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执行院长吴用、西藏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主任次仁片多、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胡东、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欧爱民先后发言。

李玉基在谈到法学职业化建设的问题时认为,要从明确法律职业化定义、界定法律职业范围和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三个方面着手,并以法律职业从业者在法学教学、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法律职业培训和法律追求四个方向上做到统一目标,建设从学校到社会的职业化法学环境。

陈云东指出,在法学职业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应该以史为鉴,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同时培养国际化的人才;最重要的是将理论用于实践,在实际社会生产体现法学职业价值,推进依法治国。

吴用认为,一个职业化的法律从业者,应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体系、专业的法律职业技能和完善的法律职业伦理观。基于这三点,他通过实例介绍其所在法学院为培养法律职业人才而进行的课程构架。

次仁片多主要阐述了西藏大学在法学教学建设和对培养法学职业化人才中,结合当地历史和语言文化背景所做出的探索及突破,以及当下遇到的困难。

张平华对职业化法学人才的实践能力培养应注意三个方面进行了表述,即:法律实践能力的特征、实践能力在实际法律从业中的重要性以及以理论为中心结合实践的能力培养战略。

胡东在谈到法律职业化人才培养时认为,注重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明确培养目标和加强实践教学为当下法律教学工作中最重要的三个方面。

欧爱民认为,法学职业化建设应响应国家市场化转型的号召,将法律实践部门切实融入到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体系中,完善教学和责任落实机制,以实现高素质人才的有效供给。

随后,进入自由讨论环节,来自河北师范大学、大连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学校的与会代表先后进行发言,分享了各学校在法学职业化建设中的经验,并对建立职业化共同体、实践教学的外部合作问题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讨。

第三论坛:主题“十字路口的国际法学教育研讨”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5年年会分论坛综述

“十字路口的国际法学教育(Global Legal Education at Crossroads)”作为本届年会的四个分论坛之一,为历年来首次在中国法学教育研究年会中设立全英文国际分论坛,与会的海外法学院院长们在国际法学教育的回顾、现状、趋势和发展方向的大主题之下发表演讲,受邀的国内各知名法学院院长和一些在京的特邀外国专家对每个发言进行了一对一的点评。

论坛为两节式研讨,第一单元以“法学教育和全球法学实践”为主题,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副院长主持,首先由清华法学院前院长王晨光教授发表主题演讲,就国际法学教育的现状和趋势进行了论述、就法学教育面临的全球性的普遍问题和可能的解决之道进行了前瞻性的分析,具有点题之效,引发与会者对论坛研讨的浓厚兴趣。随后各海外法学院逐一发言。

加拿大约克大学法学院院长Lorne Sossin教授发言题为“Can Global and Domestic Legal Education be Combined? The Case of Ethical Lawyering”,以约克大学法学院2007年首创的课程“Ethical Lawyering in a Global Community”为例,分享并探讨了在法学教育中,注重全球化法律教育和本土法律教育的结合,培养学生在今后在全球化范围内和本国法律领域内,更加适应并能应对其职业发展的需要。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院长高祥教授亦举出政法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育实践的例子,对Sossin院长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院长Simon Chesterman教授发言题为“Doctrine, Perspectives, and Skills for Global Practice,阐述了在日益全球化的时代,法学教育全球化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法学教育的目标是要确保法学院毕业生不仅掌握法学基础知识,更要对法律如何运作具有广泛的了解和认知,从而掌握在今后更广阔的职业发展道路上的法律技能。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雳教授随后对Chesterman院长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美国杜兰大学法学院院长David Meyer发言题为“An Integrated Approach to Preparing Lawyers for Global Law Practice,以杜兰大学法学院为例,分享了在这瞬息万变的法律全球化浪潮中,杜兰法学院和法学教育如何创新性的为学生在其今后全球化职业化道路中应对全球化法律实务作出相应的准备。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丁相顺教授对Meyer院长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Kerry Rittich发言题为“Comparative Law and Legal Education in a Post-Westphalian World”以多伦多法学院为例,阐述了比较法学和后威斯特伐利亚世界形态中的法学教育问题。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当代中国研究中心研究员Neysun MahboubiRittich副院长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在论坛茶歇环节,清华法学院王振民院长发表简短致辞,对百忙之中不远万里来出席清华法学院复建二十周年活动并参与国际法学教育分论坛的各位中外嘉宾表示诚挚谢意,感谢海外合作法学院校在法学院复建的二十年间,对清华法学院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帮助,感谢海外合作法学院校的院长们积极促进并推动与清华法学院的密切合作,期待在今后漫长的岁月中,海外合作法学院与清华法学院开展更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为全球化法学教育的未来做出贡献。

论坛第二单元以“比较法学和后互联时代的法学教育”为主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时延安教授主持。

瑞士苏黎世大学法学院院长Christine Kaufmann教授发言题为“New Technology: Broadening Access and Facilitating Comparative Legal Studies,阐述了新科技,特别是互联网对全球化法学教育的重大影响。其中一例即为以Mooc慕课为典型代表的海量在线公开课教学,使法律教育的范围扩展到了法学院围墙之外,惠及更广大的受众;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使包括法律在内的各学科信息资源更易得更可得,从而极大的影响了比较法学科的大发展。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院长刘飞教授以中欧法学院实践为例,对Kaufmann院长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院长Christopher Gane教授发言题为“The Future for Legal Education in Hong Kong SAR,分享了包括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在内的香港主要三所法学院校开展的法学教育情况和法学毕业生进入法律实务的途径,探讨了香港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最后以香港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的评估项目为例,对未来香港法学教育进行了前瞻分析。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结合政法大学法学院实例对Gane院长发言进行了点评。

澳大利亚昆士兰理工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John Humphrey和法学院领导Judith McNamara以“The Various Approaches for Internationalising the Law Curriculum”为题联合发言,首先总结了全球化给法律和法学领域带来的转型性影响所表现的几个方面,接着阐述了法学毕业生为适应全球化的影响,应在知识能力和实务技能等各方面如何做出应对和准备,在此基础上,分享了澳大利亚的法学院所目前在全球化法律教育领域做出的探索和实践。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法学院Hamish Stewart教授随后对上述发言做出了点评。

圣约翰大学法学院Michael Simons教授发言题为“American Legal Education, Skills Training, and Transnational Legal Practice,首先简单介绍了美国现行法律教育体系的历史沿革,以及近几十年来,美国法学院在对学生进行法律实务教育方面取得的卓有成效的成果;最后结合圣约翰大学法学院实例,阐述了美国法律教育全球化的实践和重大进展。清华法学院梁翠宁副教授对Simons院长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林峰教授发言题为“Internationalization of Legal Education in Hong Kong,阐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因其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等具有的特殊地位,其法律教育的国际化亦有其独特的特色和特有的贡献。香港法律教育进行前瞻性、创新性的规划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一方面为持续保持香港的国际化竞争力,另一方面也为香港以及内地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国际化的法律人才。多伦多法学院副教授Ian Lee对林峰副院长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多伦多法学院副院长Mariana Prado发言题为“Mapping Conflicting and Converging Goals of Global Legal Education,探讨全球化为何物,全球化法律教育的目标、方向、矛盾和融合,从理论架构、系统规划到教育实践的一系列探索。作为Prado副院长在耶鲁大学的校友,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对Prado副院长的发言进行了点评。

清华-天普LLM法律硕士项目主任John Smagula(桑国亚)发言题为“中美法学院学生的职业发展”,从法学院对法学生的法律实务教育和职业训练方面,比较了中美法学院的异同,提出了在教育实践中应如何引导和培养中美法学院学生,对他们的未来的职业发展起到积极的实际的作用。最后,桑国亚主任为“十字路口的国际法学教育”暨国际法学教育分论坛进行了总结性发言。

与会的近三十位海内外法学院院长和专家对全球化法律教育的现状和前景、挑战和机遇、困难和可能的解决之道、以及趋势和潮流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毫无保留的分享,其中不乏精辟独到的观点,又取得了普遍的共识,使得法学教育年会首次举办的国际分论坛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第四分论坛:主题“模拟法庭教学研讨”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5年年会分论坛综述

第四分论坛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王晨光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身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文奇、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章武生、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广、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先后发言。

王晨光认为模拟法庭教学是学生从理论到实践的桥梁,作为法学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中国法学教育中占有一席之地。不应该把模拟法庭当成选拔赛,而是把它当成正常的训练活动,每个学生参与,更多的老师参与。

许身健肯定了模拟法庭教学的意义,对模拟法庭教学提出了新观点。他认为,模拟法庭最重要的特点是以学生为中心,体验式的教学;教学中应注重团队精神,关注点评,在老师的引导下帮助学生学会整体性评估案件的方法。

朱文奇通过介绍Jessup赛制,肯定了模拟法庭教学在培养学生说服能力、开阔学生国际视野、涉外法治方面的重要意义。

章武生的发言围绕模拟法庭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功能、形式内容和方法三个内容展开。他认为,增设模拟法庭课程有助于法学教育和司法的结合,是推进以庭审为中心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学生可以在模拟法庭课程中体验实践的过程,把握实践中各个环节的焦点所在。

杨建广分享了中山大学模拟法庭课程设置改革经验,系统地讲述了模拟法庭课程中材料收集、案例编写等基本问题。以中山大学为例,描述了借助理工科的实验室模式探索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现状和问题。

赵宏瑞认为应深化模拟法庭主题、扩大内涵。他认为,模拟法庭的选题应固定争端,综合运用各门法律,认事用法,充分建立起从法学院到法院的桥梁。

专家发言结束后,进入自由讨论环节,来自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唐继姚分享本学院开展模拟法庭教学的经验,据此阐述三点体会引发与会代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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