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学研究会牵头组建“ADR研究方阵”
发布日期:2015-10-19 来源:仲裁法学研究会  作者:佚名

  仲裁法学研究会牵头组建“ADR研究方阵”

10月16日,“ADR研究方阵”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上宣布成立

  10月16日,“ADR研究方阵”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上宣布成立。成立仪式由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主持。研究会会长、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尹宗华宣布“ADR研究方阵”成立及组成名单。

  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明确要求,为了更好发挥研究会的人才优势,更好完成中国法学会委托的年度重点课题研究任务和常态、持续性组织全国专家学者研究重大专门法治领域理论和实践问题的任务,同时克服研究会存在实体性不足的问题,在中国法学会的支持、指导和协助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决定联合若干个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领域研究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实体性科研机构(即研究会+5个左右实体性科研机构),牵头组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研究方阵”(以下简称“ADR研究方阵”),深入开展ADR协同创新研究。

  经过前期的申报和酝酿,第一届“ADR研究方阵”成员单位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湘潭大学组成。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为研究方阵理事长单位,研究方阵办公室设在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处。研究方阵每5年为1届。每年确定一个轮值主席单位,由其在仲裁法学研究会的指导下,联合其他理事单位开展年度重点委托课题研究工作,并举办该年度的中小型高端论坛(30—50人之间)。

  “ADR研究方阵”的成立,意味着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进入强强联手、协同创新、集中发力、整体推进的阶段。

  近日,中国法学会所属部分研究会将在中国法学会的支持、指导和协助下,陆续成立若干我国重大专门法治领域的研究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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