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一、论坛主题

  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建构

  二、论坛时间、地点、主办单位

  时间:2015年12月19—20日(18日报到)

  地点:湖南长沙

  主办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中南大学法学院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三、参会人员及提交论文要求

  欢迎从事理论法学研究的博士生、博士后向论坛提交论文,组委会将根据论文质量择优确定参会人选,并将优秀稿件推荐至《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核心期刊。

  论文须扣环本次论坛主题,形式规范,篇幅控制在2万字以内,并于2015年12月5日之前提交至邮箱:1048103856@qq.com。

  四、参会费用

  参会同学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会议主办方承担。

  五、论坛秘书处联系方式

  中南大学法学院:

  协调人:杨清望 13874921465,jluyqw@126.com

  组委会秘书:周俊光 18073151998,472796262@qq.com

  赵 伟 13319564972,2529497332@qq.com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协调人:刘红臻 15044137126,nelliu@163.com

  组委会秘书:彭 巍 15623089221,1048103856@qq.com;

  雷婉璐 18686441066,leiwanlu42@163.com

  有关本届论坛的实施细则及其它动态信息,敬请关注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http://www.legal-theory.org/),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http://www.cicjc.com.cn),及中南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law.csu.edu.cn)。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中南大学法学院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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