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深入推进民法总则立法工作,法工委民法室于2015年9月14日至16日在京召开座谈会,听取民法典编纂参与单位和专家学者对《民法总则草案(民法室稿)》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有关问题。谢鸿飞研究员代表参与单位社科院,李仕春主任和杜林处长代表参与单位中国法学会出席会议。梁慧星、孙宪忠研究员,王利明、杨立新、张新宝、王轶、刘春田、尹田、常鹏翱、刘凯湘、崔建远、李永军、王卫国、赵旭东、郭明瑞、刘士国、徐国栋、张谷、张红等教授出席会议。民法室主任贾东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杜涛、副巡视员段京连、备案室主任杨明仑、民法室原主任姚红、原巡视员扈纪华等参加会议。
三天会议集中讨论了民法总则起草中的主要疑难问题,并对民法室室内稿逐章、逐节和逐条进行了讨论推敲。其中主要涉及的疑难问题包括:人格权法是否单独成编或是否在民法总则中做出规定;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与权利能力问题;法人的分类标准与具体类型化问题;是否保留“民事行为”概念及法律行为制度的更科学化具体化;隐名代理与表见代理;民事权利的分类与权利客体等。讨论会上注意到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立法成果的承继和整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成果的吸收问题、网络交易和金融交易与服务问题、国际(境外)民商事新的立法经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