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法官讲坛现场 (贺明 摄)
主讲人董治良大法官 (贺明 摄)
董治良院长与付子堂校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贺明 摄)
张国林书记向董治良院长颁发客座教授聘书 (贺明 摄)
合影 (贺明 摄)
西政网讯(记者张旭 唐靖莹 王均竹) 9月29日晚,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董治良做客中国大法官讲坛(第九讲),在毓才楼一楼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忠诚链接司法,担当‘司改’试点责任”的讲座。这既是西南政法大学校庆65周年系列活动之一,也是作为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西南基地的系列学术活动之一。
讲座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与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党委书记张国林向董治良院长颁发了校聘客座教授聘书,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家慧、三亚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庆颁发校聘兼职教授聘书。
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建设法律实务教学资料库、举办法律实务讲座、挂职锻炼等事项开展院校合作,旨在提升法律专门人才培养质量,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董治良大法官详细介绍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实行的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单独薪酬制度和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他指出,作为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省市之一,海南省已于今年3月率先完成过渡期法官选任。海南省“司改”抓住法官员额制这一重要环节,考试、考核双管齐下,公平竞争、优中选优,改善了人员分类管理,树立了法官职业的尊荣感,也为责任制的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要建立中国特色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规范庭审行为和提高审判效率显得尤为重要。”董治良大法官说道。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海南省“司改”试点工作大胆创新,一是建立海南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把具有独特价值的案例编印成册,下发全省法院法官,提供裁判案例的参照系,减少“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二是尝试一案一码,每个案件设定终身识别二维码,对案件全程追踪,并建立配套惩戒制度,以确保终身责任制;三是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模式;四是改革审判委员会的机制,缩限其职责范围。同时,海南省“司改”试点还改革了法官助理制度、示范庭制度、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签发前的把关和建议制度、诉讼诚信制度、法官会议制度、法官和律师互动机制等多项措施。
董治良大法官指出,海南省建立了法官检察官单独薪酬管理制度以及职业保障制度,突出了法官检察官的职业特点,将逐步形成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他表示,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是排除司法地方化干扰、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付子堂校长在主持时简要回顾了“双大讲坛”——中国大法官讲坛和中国大检察官讲坛成立以来的主讲人和主讲内容,充分肯定了这一高端学术讲坛在实务教学、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他表示,董治良大法官在讲座中全面介绍了海南省司法改革试点的初步成果与难点,精彩的演讲启迪了大家的思维,也让同学们深入了解了司法改革的进程。
西南政法大学唐力教授、谭宗泽教授、廖中洪教授、高一飞教授分别对海南省“司改”试点工作中的相关内容做出了精彩点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家慧,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庆,国家法官学院海南分院院长陈玉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马雪涛,副校长岳彩申、袁永新等出席讲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