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与发展:经济新常态下中国劳动法治建设”国际研讨会举办
发布日期:2015-10-29 来源:人大法学院  作者:佚名

  10月22日上午九点,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的“变革与发展:经济新常态下中国劳动法治建设”国际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国际会议室顺利开幕。此次会议邀请了来自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丹麦、澳大利亚、南非、日本、韩国等国家共15位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专家以及全国各地50余位专家学者及实务部门代表共聚一堂,就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中国劳动法所面临的挑战及应对进行研讨,以推动中国劳动法治建设的进程。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会研究会会长张鸣起,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副司长余明勤,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孙文彬,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劳动法研究中心主任J.H. Verkerke 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分别致辞。

“变革与发展:经济新常态下中国劳动法治建设”国际研讨会举办

  王利明教授在致辞中谈到,中国经济发展从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中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在经济新常态下面临新的挑战,同时也是机遇。王利明教授就劳动法是守成还是变革、管制还是放松、封闭还是开放三个方面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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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鸣起会长在致辞中讲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法治建设的推进,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逐步推进,但是由于经济发展速度放缓也出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应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宪法为指导,坚持以我为主,紧密结合中国国情的研究思路;兼容并蓄,相互借鉴,博采众家之长;开拓视野,主动融入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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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明勤副司长谈到,我国劳动法目前的主要任务是将劳动关系的调整纳入法治化,依宪法和法律来调整劳动关系。目前我国劳动领域面临诸多问题:例如,产能过剩,部分企业亏损严重;一带一路等创造了众多就业岗位,农民进城务工的同时,与大学生等其他就业人群产生了就业竞争,需要考虑就业的公平性。应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兼顾劳资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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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文彬副部长在致辞中谈到,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劳动法为主体,多种层次的法律法规相配合的劳动法律体系。但是就业歧视、劳动关系短期化、加班、欠薪、劳动安全等问题依然存在。劳动关系高度市场化不等于劳动关系绝对市场化,要发挥政府的作用、法治的作用,坚持职工的主体地位。立法更加科学,司法更加公正,执法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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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美国弗吉利亚大学法学院的Verkerke教授被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所震撼,他非常感谢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邀请,并期待同与会各位学者就劳动法治建设问题进行深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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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大元院长在致辞中讲,回顾英国大宪章800年以来的人类法治历史,我们应当珍惜法治发展的成果。通过二战的教训,人们更加认识到人权、自由、财产等权利的重要性。宪法为劳动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同时劳动法治的发展使宪法精神得到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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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研讨会会期为一天半,与会嘉宾围绕经济新常态对劳动基准法的影响、经济新常态对中国劳动关系和劳动法的影响、就业歧视的法律规制、社会公平理念下社会保障法的发展、外国人就业的法律规制及其权利保护五个议题开展深入讨论。每个单元均设置主题报告、学者与谈、现场讨论三个环节,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充分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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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黎建飞教授主持。意大利特伦托大学Luca Nogler教授从五个方面介绍了劳动法对工时标准进行规制的积极作用;法国“欧洲劳动和社会问题研究协会”会长Claude Emmanuel Triomphe先生对法国当前所面临的与工时有关的法律与实务问题进行了介绍;苏州大学法学院沈同仙教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工时认定的困境及理论问题进行了分析。法国里昂第二大学Sylvaine Laulom教授介绍了法国经济危机时期关于工资、工时标准的劳动政策与立法,德国帕绍大学Frank Bayreuther教授对德国工资标准和工作条件的确定程序进行了介绍,深圳大学法学院侯玲玲副教授主要对工资的确定和支付保障进行了介绍。英国华威大学Alan. C. Neal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赵红梅教授担任了此单元的与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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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单元由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刘俊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董保华教授对劳动领域中的群体争议、集体争议和团体争议进行了梳理;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法学院William Ford教授对澳大利亚的劳动基准、安全保障和集体协商制度进行了介绍;美国密歇根大学政治科学院Mary Gallagher副教授介绍了她就中国城镇化对劳动关系产生的影响的研究成果;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主任乔健教授对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体系的形成过程与理论内涵进行了探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程延园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律系主任姜颖教授担任此单元的与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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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单元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冯彦军教授主持。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J. H. Verkerke教授以经济效益分析的方法对美国《残疾人法案》的实施效果进行了探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黎建飞教授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层面对中国残疾人就业保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介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谢增毅研究员以《就业促进法》第62、68条为出发点对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处理劳动者遭遇就业歧视案件的案由和责任承担方式进行了分析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韩苏琳研究员针对构建就业平等机制提供了国际经验带来的启示;北京大学法学院阎天博士后尝试从平等观入手构建中国反就业歧视法的一般理论。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胡大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杨飞副教授担任本单元的与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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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单元由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叶静漪教授主持。德国法兰克福大学Ingwer Ebsen教授介绍了人口老龄化挑战下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应对;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郑秉文主任从国务院两次下调社会保险缴费水平出发探讨了制度改革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南非西北大学Marius Olivier教授从比较法的视角分析了中国与非洲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革新与挑战;法国国家科学研究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亚洲部主任韩壮先生以法国为例介绍了社会公平理念下社会保险费率的确定。清华大学法学院郑尚元教授和北京交通大学石美遐教授担任了本单元的与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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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单元由丹麦哥本哈根商学院Karin Buhmann副教授主持。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立法处吕鸿雁处长首先从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延伸问题三个方面简要介绍了外国人来中国工作管理条例;日本佐贺大学早川智津子教授介绍了日本移民法与政策的最新发展;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田思路教授针对日本外国人劳动者的法律规制与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发言;韩国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LEE Dahea讲师介绍了与韩国移民工人相关的基本法律背景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陆海娜副教授从权利与规制两个层面讲了中国劳动法对外国人的适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郑爱青副教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俊禄律师担任此单元的与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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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闭幕式中,林嘉教授对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再次对所有参会嘉宾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她相信此次会议的研讨成果一定能够对中国劳动法治的发展有所助益。最后,会议在全场参会人员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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