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办规划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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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6日
附件: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立项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