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沙龙宗旨
1. 紫荆民事诉讼青年沙龙是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以平等和实质讨论为特色,以规范研究为导向的青年学术交流平台。
二、组织形式
2. 沙龙设立顾问小组,负责重大事务的讨论和决定。顾问小组的成员包括:张卫平、李浩、张晋红、肖建国、傅郁林、熊跃敏、唐力。
3. 沙龙的具体事务由联络小组负责执行和运作。联络小组成员包括:蒲一苇、刘哲玮、任重。
4. 沙龙由报告人、评议人、参会人和特邀嘉宾组成。
5. 评议人、参会人和特邀嘉宾由联络小组联络和确定,综合考虑研究领域、研究成果及其与报告主题的相关性。
6. 评议人为4-6名,并须提交书面评议意见。
7. 其他参会人为自由评议人。
三、准备程序
8. 沙龙暂定每年举办2次,每次研讨1个主题。
9. 沙龙的研讨主题及报告人由顾问小组确定。
10. 报告申请人于前一届沙龙结束后的15日内向联络小组提交选题,并附简要说明。
11. 报告申请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以申请截止日为准)。
12. 报告人须于沙龙举行日期前45日向联络小组提交书面报告,并由联络小组转发给评议人和其他参会人员。
13. 评议人须在沙龙举行日期前15日向联络小组提交书面评议,并由联络小组反馈给报告人。
四、研讨规则
14. 沙龙一般设立两个研讨单元。第一单元的内容主要包括报告人报告、评议人评议和报告人回应三个环节;第二单元为自由研讨阶段,自由研讨采取即问即答的方式进行。
15. 即问即答环节每次发言不超过5分钟。评议人或其他参加人每次发言后,报告人可选择即时回应。
16. 为便于集中讨论,评议及问答应针对报告主题。论文格式、用词以及脚注规范不作为评议内容。
17. 评议人应亲自出席会议。评议人未出席会议,书面评议作废。
五、其他事项
18. 本试行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19. 本筹办办法的解释权属于联络小组。
六、联系方式
Email: qinghuarenzhong@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法学院 任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