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不动产法论坛举行
发布日期:2015-11-26 来源: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  作者:佚名

20151122日上午,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不动产法论坛在中央财经大学学术会堂202报告厅隆重举行。会议由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主办,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和法律出版社协办,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财经法学》杂志社和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研究所承办。

来自首都各高校、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办,北京市国土、住建、政府法制部门、仲裁委以及不动产开发、建设、金融、高端咨询、出版等企业单位的一百五十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锋教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司杨佳燕副司长等出席会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行政负责人吴韬、《财经法学》杂志主编陈华彬教授作为嘉宾出席会议;中央财经大学尹飞教授、高秦伟教授作为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筹备领导小组成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多位教师作为理事候选人出席会议。中央财经大学以及清华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首都高校法学院数十名同学到场学习。

成立大会第一阶段由中央财经大学不动产法研究所所长尹飞教授主持。首先由清华大学程啸教授代表不动产法研究会筹备领导小组向大会报告筹备情况。他指出,不动产是现代社会中具有基础意义的财产类型,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不动产法律制度的完善,不仅是生产要素市场建设的基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环节;为了实现在不动产法领域立法、司法、执法以及学术研究力量、资源的整合与协同创新,打造不动产法领域高端国家智库,经尹飞教授和他本人提议,以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发起单位,发起设立本研究会。

随后,尹飞教授简要介绍了《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组织规则(草案)》和《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选举办法(草案)》的内容,经全体会员表决,一致通过两项草案。

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不动产法论坛举行

(会员举手表决)

按照《选举办法》,全体会员选举出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第一届理事。全体114位理事中,广泛涵盖了首都各大高校不动产法领域的主要学者以及国家和北京市不动产立法、审判、执行、执法等部门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同志,还涵盖了不动产法领域的建筑企业、开发企业、金融企业以及法律服务行业的相关同仁。

第一届理事选举出常务理事以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原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玉玺同志当选会长。(第一届理事会名单请查阅“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微信公众号)

中央财经大学尹飞教授、高秦伟教授当选副会长,尹飞教授兼任秘书长,秘书处设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院许冰梅副教授、郭维真副教授、于文豪副教授、赵真博士、朱晓峰博士、刘权博士、刘君博博士、武腾博士当选理事。

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不动产法论坛举行

(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合影)

成立大会第二阶段由清华大学程啸教授主持。北京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苗林同志向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授牌并颁发会员证。田玉玺会长、尹飞秘书长代表研究会接受了牌匾和会员证。苗林书记代表北京市法学会,对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成功举行表示热烈祝贺。

苗林书记指出,当前法学研究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对历史经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创新发展治国理念,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为首都法学研究事业增添了智力优势和人才储备,是进一步完善市法学会的统一体系,贯彻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体现。苗林书记代表北京市法学会,对不动产法研究会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市委精神。二是发挥人才优势,为不动产法研究搭建学术交流和成果展示的平台。不动产法研究会要以办好年会、研讨会为抓手,建立年会、论坛和其他学术活动规则,建立实务部门与科研机构之间、不同科研机构之间研究的新机制,为培养中青年法律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氛围,努力将研究会建设成学习型、协同型、智库型的研究会。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研究,推出一批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成果,注重学术和实用性结合,并向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倾斜,争取成为首都法治建设的智囊团和思想库。四是加强研究会规范化建设,更好为会员服务。他殷切希望不动产法研究会多创造经验,多培养典型,为首都法治核心智库的建设贡献力量。

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不动产法论坛举行

(苗林书记讲话)

随后,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田玉玺会长代表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发言。就研究会工作,田玉玺会长强调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国家和首都法治建设事业;要坚持海纳百川,胸怀开放包容的作风;积极凝聚共识、求同存异,共同努力把学会事业推向前进;要踏踏实实有所作为,积极组织各位同仁参与国家和北京市不动产领域相关立法起草、论证、咨询和法制宣传,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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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玉玺会长发言)

成立大会第三阶段由中央财经大学高秦伟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教授在致辞中指出,北京市法学会成立不动产法研究会开了全国之先河;不动产法研究会以问题为导向,打破学科界限,有利于实现协同创新,对相关研究会建设很有启发意义;研究会理事来源非常丰富,结构合理。李仕春主任希望研究会能够成为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以及推进司法改革、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咨询平台,成为各位理事和会员学术交流的平台、展示成果与才华的平台。

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不动产法论坛举行

(李仕春主任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不动产在财产中起到基础作用,进一步推进不动产法的完善是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不动产领域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核心环节。王利明教授强调,当前不动产法治建设中应当着重如下问题:第一,自然资源产权的基础理论研究需要加强,应当把如何维护生态、保护环境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重心;第二,进一步构建完善科学的不动产权利体系;第三,尽快启动不动产登记法的起草工作;第四,不动产税制制度改革有待深入研究。如何从公平正义角度出发,对各类房地产税费、土地出让金、物业费等的相互关系进行有效协调,尚待法学界尤其是财税法之外的学者进一步关注。此外,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土地之外各类自然资源使用权会更多地通过市场方式进行流转,与此相关的税费如何设计,也需要更多关注。

王利明教授指出,北京市法学会成立不动产法研究会恰逢其时。研究会汇集了高校、法院等各方面的人才,希望大家利用这个平台,对不动产问题深入研究,为不动产法律制度完善建言献策,为不动产法学的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不动产法论坛举行

(王利明教授致辞)

至此,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的全部工作顺利完成。

北京市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不动产法论坛举行

(与会嘉宾合影留念)

成立大会后,举行了首届不动产法论坛。论坛围绕不动产审判与执行实务、不动产统一登记及不动产权利体系构建三个议题进行。特邀嘉宾、《财经法学》主编陈华彬教授,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高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雷运龙、北京大学常鹏翱教授、国土资源部刘燕萍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于飞教授,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务院法制办处长李富成博士等分别就相关问题作主题发言。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副主任陈现杰博士、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司杨佳燕副司长、中国人民大学高圣平教授等进行了点评。(论坛发言内容将于近期发布,敬请关注)

论坛闭幕式上,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行政负责人吴韬做总结发言。他代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祝愿研究会今后各项事业繁荣昌盛,为北京市和我国的不动产法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以及不动产法治建设贡献一份力量。作为发起单位和秘书处所在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将继续支持研究会的工作,做好人力资源、智力资源和后勤服务的保障。同时,吴韬也对多年来社会各界对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帮助表示感谢,希望各位领导、专家、朋友一如既往地继续关注、关心、支持、帮助学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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