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32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
2015年11月20日上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32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主持。
张文显副会长主持会议
张文显副会长在讲话中指出,今天我们通过立法专家咨询会的形式,召集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研究讨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这对于凝聚法学法律界的共识、提高国家立法质量是很有意义的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正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要确保法律能够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有必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对法律作出必要的修改。要提高法律的质量,立法和修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协调性,发挥立法凝聚共识、统一意志、引领公众、推动发展的作用;注重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方位推进立法工作;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创新立法体制和程序,提高立法效率。希望大家能畅所欲言,对法律草案的修改和完善提出建议,共同为国家立法作出贡献。
公安部交管局王金彪副局长和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国防法制司赵晖副司长介绍修改背景和主要考虑
研讨会开始前,公安部交管局王金彪副局长、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国防法制司赵晖副司长先后向专家学者介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背景和主要考虑。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研究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庭长赵大光,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黄京平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伟东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张步洪处长,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熊文钊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央党校政法部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王勇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察法教研室主任高文英教授,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刘飞教授,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阴建峰教授等参加会议。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根据已经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及时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必要的,这有利于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配套衔接。但是,国家的立法资源是有限的,为提高立法效率,这一次修改还应同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存在的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问题一并予以修改完善。专家学者认为修法时应增强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对交通运输的协同处置,增加对毒驾、路怒症的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特别是佩戴头盔作出规定,对机动车安全带的使用作出强制性规定。专家学者建议从修法的指导思想,处罚力度与违法成本的考量,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驾驶人的双罚制,客车超员和货车超载以及文字表述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彭伶副主任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共同承办。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李仕春主任、彭伶副主任和法学成果应用处孙立军,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国防法制司李常乐,公安部法制局张巨文副处长、交管局黄金晶、赵司聪和廖峻等列席了本次研讨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作为我国核心法治智库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国家立法活动,中国法学会于2015年开始举办系列“立法专家咨询会”,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委托或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研讨。会后形成专家咨询报告,供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