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发布日期:2015-11-18 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118日,由韩国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日本东京大学法政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307会议室成功举行。该项年度会议机制作为三方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之一,由三所院系轮流举办至今。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本次会议的主题为“中日韩的民法典编纂与法典重编:现状与趋势”。韩国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院长Won-Woo Lee教授、东京大学法政研究生院院长Yoichi Nishikawa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出席了此次会议。来自韩国、日本、中国的数十位专家学者参与了此次会议,三国学者从不同视角对各自领域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上午9:00,第九届BESETO会议开幕式正式开始。
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薛军教授主持。首先,张守文院长对出席会议的各位院长和教授学者表示亲切问候和热烈欢迎。张院长强调,在依法治国战略的背景下,作为基础法律的民法典尤为重要,其编纂工作需要不同领域学者共同研究,韩日两国的民法典在编纂与修改方面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对中国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他还指出,BESETO会议至今已连续举办了九年,为三国法学院间的学术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三方都是各自国家的顶尖法学院,对本国法律的发展肩负重要使命,在人才培养与学院建设上可以相互学习。最后,他祝与会人员北京之行愉快,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随后,韩国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院长Won-Woo Lee教授致辞。他对北京大学法学院对本次会议的周密安排和与会人员的热情接待表示衷心的感谢,并从20世纪以来亚洲国家接受西方司法制度和大陆法系的历程的角度,指出三国的民法典编纂对于补充法律体系、实现法律本土化和推动亚洲法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之后,东京大学政法研究生院院长Yoichi Nishikawa教授致辞。他同样感谢了北京大学的热情接待,并简要阐述了民法典与现代化的互动关系,指出日本当前民法典修改和树立民法文化中的一些困难,并期待与会学者能够对此有精彩的解答。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上午9:30,开幕式结束,会议进入第一场次的讨论。
日本东京大学法政研究生院Hiroto Dogauchi教授进行了题为“‘没有行动,而是在跳舞’——日本民法典(债法)的修改历程”的报告。报告从日本债法的修正程序角度切入,对日本民法典编纂与修改的法律程序进行了深入探讨。教授指出,中日韩三国对于民法典编纂改革的具体内容都有深入讨论,但是编纂和修正的过程却很少得到关注,就日本而言,其民法修正的实际过程与人们的普遍理解存在着较大偏差。随后,Hiroto Dogauchi教授就民法修正的重要性、背景、历史、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释。他强调,随着民法部门法的大量制定,民法典编纂成为必然,但实际上法律学者和律师在编纂中的话语权受到了很大削弱,法律的修改一定程度上成为了政治交易。例如,虽然法律学者在法务省咨询委员会中人数众多,但学者各自观点不同,难以形成合力。最后,教授表示希望以上报告能够对其他国家起到借鉴作用。在提问环节中,Hiroto Dogauchi教授对咨询委员会人员选择的平衡、民法修改的路线图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北京大学法学院薛军教授进行了题为“中国民法典编纂中如何对待司法解释”的报告。报告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切入,分析了这一制度同民法典编纂间的复杂关系。薛军教授指出,近年来司法解释的数量与日俱增且被广泛应用于实践,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司法解释在适用中存在三个主要问题,即和成文法的关系模糊、大量陈旧过时的司法解释仍在生效、仅有规则而未指明对应的法律条款。薛教授认为应当建立专门机构,清理过时的司法解释,同时适当限定最高院发布司法解释的频率和次数,并且司法解释要注明解释的对应法条。最后他强调,当前司法解释同中国司法现状相适应,仍是十分重要的机制。这一报告引发了与会学者的极大兴趣,许多学者就司法解释撰写具体流程、法官释法的权限、下级法院的适用等方面提出诸多问题,薛军教授一一进行了解答。讨论现场气氛热烈。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下午1:00,会议第二场次讨论在凯原楼307会议室继续进行。
主持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向大家介绍了两位主讲人——首尔国立大学法学院教授Youngjoon Kwon、东京大学法政研究生院教授Keiichi Karatsu,并总结了第一场次的讨论交流,对各位学者分享学术成果、就会议主题共同献计献策表示感谢。
随后,Youngjoon Kwon教授向大家分享了韩国近期的民法典修正案。他指出,韩国长期存在法治传统,其近代民法体系受西方思想影响、从日本传入,民法典编纂委员会为使民法典适合本国国情做了大量努力。之后,教授具体阐述了民法典中个人权利、法人、法律行为、所有权和抵押等多个要件,并强调修正案中的每一处显著改动都有着明确的目的。他表示希望民法典成为私法领域的基本法,与宪法享有相同的地位。在讨论问答环节,刘凯湘、葛云松、Won-Woo Lee等多名教授就民法典编撰的必要性以及具体民事案件中的责任认定问题进行了探讨。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Keiichi Karatsu教授就“日本民法典的修改对于商事活动的影响”这一主题进行了报告。他认为民法典要与近年来产生的大量法律法规相一致,指出商人因利益不相关而对民法典不感兴趣是客观存在的问题。随后他介绍了标准化条款ST和中间人利益的推论,并强调了标准化条款的约束力、限制性、标志性及其可能给商事带来的巨大负担。他还重点比较了担保规则在过去与现在的异同,并表达了对民法方面“产业”形成的希望,引起大家的共鸣。在之后的讨论环节中,薛军、刘凯湘、Keiichi Karatsu等多位教授就民法中常见而复杂的风险负担问题交换了观点,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也参与了讨论。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下午300,会议第三场次讨论在凯原楼307会议室继续进行。
首先,主持人东京大学法政研究生院Jin Guangxu教授致辞,表达了对在场各位教授的欢迎。随后,东京大学法政研究生院Hyoung Seok Kim教授进行了有关“韩国成年人监护法律修订实施后的两年”的报告。教授阐述了修改《成年人监护法》的相关经验,指出了旧体系存在的五大缺陷,并以201371日通过的草案为例否定了旧体系。之后,Hyoung Seok Kim教授介绍了对精神脆弱的成年人的四种保护方法。同时,教授还对改革后的状况进行了预测,阐述了新法律值得担忧的趋势和可喜的迹象。他认为,仓促立法的趋势明显以及思想上旧式法律仍占主导地位是当今法律制定最突出的问题。最后Hyoung Seok Kim教授表示要从中国和日本的经验中发现更多问题和答案。在自由讨论阶段,Hyoung Seok Kim教授再次强调改革内容上的一些重要转变,并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凯湘教授等人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之后,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葛云松教授进行关于“中国法的一般侵权行为条款”的发言。葛云松教授概述了中国债权法中对纯粹经济损失的定义,列举了环境污染、独立商业行为造成的连锁反应等纯粹经济损失的具体类型,通过与德国法、法国法的比较研究,阐明了中国法律界处理纯粹经济损失应该采取的方法,并表示对纯粹经济损失的讨论将继续成为中国的热点话题。在自由讨论环节,教授们针对不同国家对纯粹经济损失的理解以及纯粹经济损失传统概念是否应该延续等话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下午440,会议闭幕式在凯原楼303会议室举行。
首先,薛军教授致辞。他总结了此次讨论的话题,并强调日韩两国的经验对中国的民法典体系的完善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他表达了明年继续会面的愿望,并对与会学者的积极参与表示衷心的感谢。
随后,Jong-bo Kim教授致辞。他强调,这次深度学术交流既交换了各国间的宝贵意见,又在无形中拉近了中韩日三国的距离,他表示很荣幸出席这次会议,并希望明年能在首尔与在座学者再会。
第九届BESETO会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

最后,Hiroto Dogauchi教授致辞。他指出,日本在各个方面都受到了并将继续受到中国的影响,此次会议对日本民法学界意义重大。他同样对各位教授出席表示感谢。
本届BESETO会议深入探讨分析了中韩日三国的民法典编纂与法典重编的现状与趋势,表现出对民法典研究编纂的重视,展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学术的巨大发展。它各国学者交流民法典相关问题提供了绝佳平台,加强了中韩日三国的学术交流,更体现了法律人心怀天下、勇于担当的胸怀,对法治中国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16年第十届BESETO年会将在韩国首尔国立大学举办,我们期待会议取得更大的成功。(/陈梓贤、刘颖、陈识远 /汪慧泳、张集森、吴可婷、张琦 团委供稿)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