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论坛暨第十二届国际法论坛“国际法治与全球治理”研讨会在京举行
发布日期:2015-11-16 来源:中国法学网  作者:佚名

中国社会科学论坛暨第十二届国际法论坛“国际法治与全球治理”研讨会在京举行 中国社会科学论坛暨第十二届国际法论坛“国际法治与全球治理”研讨会在京举行

2015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承办的中国社会科学论坛暨第十二届国际法论坛:“国际法治与全球治理”在京举行。来自商务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财经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澳门大学、中华仲裁协会、荷兰海牙国际私法协会、意大利国家研究委员会、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法学院、意大利马切拉塔大学法学院、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等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和实务部门的8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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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教授主持论坛开幕式并致辞。他表示,一年一度的国际法论坛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12届,今年是联合国成立70周年,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本届国际法论坛的举行因此具有了特殊的意义。陈泽宪教授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国内外发生了一系列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事件,“一带一路”战略、亚投行、TPP、气候变化谈判、南海纠纷、欧洲难民危机等都向中外国际法学者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和挑战。在与会专家学者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本届论坛一定会取得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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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共收到参会论文60余篇。在两天共六个单元的会议议程中,与会专家学者紧密围绕“国际法治与全球治理”这一主题,针对国际法领域的重大基础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并就中国如何运用法治话语参与全球治理、联合国与国际人权保护制度的发展、反腐败中的国际合作、“一带一路”战略的国际法制保障、亚投行对国际金融秩序改革的影响、区域性贸易体制的法律应对、我国外资法中针对外国投资主体与控制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国际海洋法的发展与南海问题、气候变化的国际环境法律规制、国际空间法律制度、欧洲难民危机与欧盟移民法律制度等国际法学界面临的新议题和新挑战展开了热烈讨论,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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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提升中国在参与国际事务及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已成为当前学界面临的共同课题。与会学者就此提出了“国际法治的中国表达”这一命题,强调在国际法本身具有不确定性的前提下,应当运用法律语言表达中国关切、用全球利益的话语表达中国立场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就国际法治中国表达的立场困境、能力困境、道路选择等问题进行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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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战略的国际法治保障是本届论坛最受关注的问题之一。有学者提出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亚洲联盟构建的设想;有学者从国际贸易法的视角出发,指出“一带一路”战略为第三次世界贸易革命及海商法的创新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应以“海陆统筹”思想推动“高铁公约”的签署,在统一承运人责任制的基础上推进运输法的统一;有学者就2002-2012年间我国海商法学研究的整体情况进行了综述和点评;还有学者以亚洲46国的宪法文本为考察对象,对“一带一路”所涉国家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问题上的立场进行了规范分析和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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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TPP/TTIP等区域性贸易体制安排,有学者提出应以平和的心态对待,指出TPP等区域性贸易协议并非一种与WTO相排斥的安排,而是被GATT/WTO机制所包容,TPP等区域性贸易协议有可能成为未来新的多边贸易体制的探索者;也有学者将TPP协议文本与我国对外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进行了对比,指出我国对外自由贸易协定的内容及标准在不断提升,TPP协议与我国对外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在近半领域存在相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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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海洋法的发展和南海问题,有学者回顾了联合国编纂海洋法的历程和成就,指出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未来发展与挑战;也有学者就南海“断续线”海域适用国际海事组织“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针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和南海问题的解决,有学者指出,南海仲裁案的根源是菲律宾非法侵占我国的八个岛礁,该案的实质是美国试图以法律手段实现其战略目的,是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南海问题的解决应以2002年达成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为基础,按照我国支持的“双轨”思路,循序渐进地推进有关南海问题的磋商,并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与开发等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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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反腐与加强国际合作,有学者指出反腐败所依据的“法”,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法”,也应重视社会治理层面上的广义的“法律”和“规则”;既包括国内法也包括国际法;我国应加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实施,特别是在国际追逃追赃领域加强有效的个案合作。关于气候变化的国际环境法律规制,有学者梳理了气候变化的国际治理及其法制化进程,有学者提出国际环境条约中的不遵约机制可以作为国际环境法走出发展困境的破冰船,还有学者就气候变化制度中引入边境措施的现实困境与未来发展展开了分析。在国际金融法领域,有学者探讨了众筹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与法律规制,有学者对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与欧洲投资银行进行了比较研究,还有学者就反跨国逃税避税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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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的国际私法学者则对法律选择协议效力的法律适用、当代国际私法立法中的一般性例外条款、冲突规范的竞合、合同准据法中的特征履行方法、国际民事诉讼中应诉管辖的标准、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大陆提供仲裁服务的相关法律问题、在仲裁中引入专家证人制度的可行性、中国大陆与澳门之间民商事裁判的相互承认与执行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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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天紧张而热烈的研讨,本届论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论坛闭幕式由中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柳华文教授主持,德国马普比较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伦纳·库尔姆斯教授和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教授先后致辞。库尔姆斯教授盛赞国际法论坛为中外国际法学者提供了难得的交流平台,高度评价本次论坛取得的丰硕成果,并代表与会学者感谢主办方的诚挚邀请和精心组织。陈泽宪教授在致辞中感谢与会中外专家学者的热情参与和大力支持。在热烈的掌声中,中国社会科学论坛暨第十二届国际法论坛圆满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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