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第十一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2  来源: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作者:佚名

  一、论坛主题

  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建构

  二、论坛时间、地点、主办单位

  时间:2015年12月19—20日(18日报到)

  地点:湖南长沙

  主办单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中南大学法学院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社

  三、征文对象及参会人选

  本论坛鼓励多学科智识的汇聚和碰撞,征文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法理学博士研究生,欢迎对论坛主题有研究的相关专业的博士生、博士后积极投稿参会。

  参会人选将由组委会根据论文质量择优选定。

  四、论文要求及评优

  论文须扣环本次论坛主题,形式规范(参照《法制与社会发展》注释体例),篇幅控制在2万字以内,并于2015年12月5日之前提交至邮箱:jurisprudence11@sina.com,或者1048103856@qq.com。

  本次论坛将设优秀论文奖和优秀论文提名奖,并将优质稿件推荐至《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核心期刊。

  五、参会费用

  参会同学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会议主办方承担。

  六、论坛秘书处联系方式

  中南大学法学院:

  协调人:杨清望 13874921465,jluyqw@126.com

  组委会秘书:周俊光 18073151998,472796262@qq.com

  赵 伟 13319564972,2529497332@qq.com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协调人:刘红臻 15044137126,nelliu@163.com

  组委会秘书:彭 巍 15623089221,1048103856@qq.com;

  雷婉璐 18686441066,leiwanlu42@163.com

  有关本届论坛的实施细则及其它动态信息,敬请关注“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网站(http://bslt.legal-theory.org),中国理论法学研究信息网(http://www.legal-theory.org/),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网站(http://www.cicjc.com.cn),及中南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law.csu.edu.cn)。

  第十一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组委会

  201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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