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信息法研究中心主任张新宝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安全主要问题立法研究”(批准号:14ZDC021))中期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6会议室召开,课题组成员就各子课题研究进度、研究成果进行了简要汇报,并重点讨论了课题下一步的研究难点。会议由课题首席专家张新宝教授主持,三个子课题负责人及其他课题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子课题一为“网络系统安全立法问题研究”,负责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高秦伟教授及课题组成员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张素伦对子课题一目前进展进行了简要汇报。子课题一目前对域外互联网立法及域外网络安全立法进行了细致翻译及梳理工作,指出子课题一近期将重点结合《网络安全法(草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研究,起草以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为切入点的相关法规草案,以助后续《网络安全法》实施和遵守。同时,子课题一还将进一步突破关键信息基础设置的框架,研究网络安全相关行为规范,并形成相关法规草案建议稿,形成“设施和行为”双管齐下的网络系统安全保护方案。
子课题二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立法研究”,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新宝教授对子课题二目前进展进行了简要汇报。子课题二目前已发表《从隐私到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利益再衡量与主要制度安排》(《中国法学》2015年第3期),并完成《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初稿。《从隐私到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利益再衡量与主要制度安排》一文从整体上提出课题组就信息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利益衡量框架,作为本课题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核心观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初稿是对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利益衡量结论的具体适用,该草案详细规定了个人信息保护基本原则、信息业者及国家机关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及相应法律责任等,并结合信息技术和社会实践情况,对敏感个人信息、数据交易、匿名化处理、移动智能终端生产者、网络设备服务提供者等相关行为进行了规范,力图实现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利益平衡。
子课题三为“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研究”,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东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张春丽老师进行了简要汇报。子课题三目前已发表《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基于信息工具的视角》(《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2期)、《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中国法学》2015年第3期)等论文。会上,杨东教授从互联网金融产品安全、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互联网金融产品发布平台监管、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互联网金融纠纷解决机制与金融消费者教育等六个方面阐述了互联网金融安全的研究思路,并指出子课题三将进一步研究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创新问题。张春丽老师以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监管格局问题为切入点,对域外美国、韩国等国家的金融征信监管体系进行比较法考察,以提升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最后,首席专家张新宝教授结合各子课题汇报及自由讨论内容,指出课题在下一步研究的重点:第一,从课题的逻辑框架来说,子课题三“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研究”是子课题一“网络系统安全立法问题研究”和子课题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立法研究”的具体应用,三个子课题之间除加快各自进度之外,还应注重各子课题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第二,子课题一“网络系统安全立法问题研究”中应注重发挥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我国网络安全维护代表性公司的技术实力和实践资源,做到理论结合实际,使得研究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第三,子课题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立法研究”应进一步详实《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初稿的内容,并对个人信息跨国流通、未成年人保护、信息主体保护与救济程序等问题进行重点研究;第四,由于互联网金融领域实践发展日新月异,子课题三“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研究”应注重把握研究重点和高度,集中精力攻坚克难,解决互联网金融安全的基础性、关键性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