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5、26日,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在长沙普瑞温泉酒店隆重召开。本次年会的主题是“三大诉讼法司法解释的适用”。来自全省各政法机关、法律实务部门和高校的170余名专家学者参会。
25日下午3点,研究会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第一届“永雄优秀诉讼法论文奖”与“何文燕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奖”获奖论文。经学术委员会严格评审,在提交年会并申报“永雄优秀诉讼法论文奖”的93篇学术论文中,最终评选出《从孤立到协同:系统理论下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挑战与回应》(作者:永兴县人民法院课题组)等一等奖论文3篇,《在非法与合法之间: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裁量性限制的思考》(作者:李才坤、罗果,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等二等奖论文6篇,《以“审判为中心”对检察环节非法证据排除工作的影响与应对》(作者:魏建文,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等三等奖论文10篇,《我国刑事速裁程序运行之初步研究》(作者:甘元春,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等优秀奖论文32篇。在申报“何文燕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奖”的13篇学位论文中,最终评选出《论民意与司法裁判的关系》(作者:王籍慧,中南大学硕士)等7篇获奖论文。论文评选活动结束后,学术委员会还讨论了研究会下一步开展学术研究、扩大学术交流等事项。会议由湘潭大学副校长、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研究会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廖永安教授主持。
25日晚7:30,研究会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廖永安教授首先通报了论文评奖情况,并对研究会2015年工作情况进行介绍。随后,常务理事会进行了研究会成员增补选举活动。经常务理事会依规审慎研究,选举谢佑平(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为研究会副会长,陈湘元(新化县人民法院西河法庭庭长,全国法院系统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CCTV湖南法治人物)等4人为研究会常务理事,吕晓刚博士(湘潭大学法学院讲师)等18人为研究会理事,刘兴华(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长沙市律协青年律师与人才培养委员会主任)为研究会副秘书长。最后,常务理事会深入探讨了的研究会未来发展建设的各项事宜。
26日上午9:00,大会正式开始。第一阶段为开幕式,研究会副会长、湖南永雄集团董事长谭曼致欢迎辞,研究会会长廖永安教授作研究会2015年工作报告,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周小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翔先后致辞。随后进行“何文燕诉讼法学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奖”、“谭曼优秀诉讼法论文奖”颁奖。本阶段由中南大学法学院杨开湘教授主持。第二阶段为主题报告,湖南大学法学院谢佑平教授进行了“程序法的本质与司法解释”主题报告,湘潭大学法学院张立平教授进行了“2015年全国民事诉讼暨仲裁法年会观点要介”主题报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张坤世副庭长进行了“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评析——亮点、问题与建议”主题报告,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罗蔓莉庭长进行了“关于湘潭市法院系统实施立案登记制有关情况简介”主题报告。本阶段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邓志伟主持。
26日下午2:00,大会进行分组讨论。与会人员围绕三大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相关重要问题展开了热烈的发言与讨论。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司法制度组,湘潭大学法学院李喜莲副教授等6名人员进行了小组主讲发言,湖南大学法学院陈锦红教授等4名人员进行了小组点评发言。小组会议由湘潭大学法学院王国征教授、倪洪涛教授主持;在刑事诉讼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魏建文等8名人员进行了小组主讲发言,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胡之芳教授等4名人员进行了小组点评发言。小组会议由湘潭大学法学院李蓉教授、湖南理工学院陈建军教授主持。
26日下午4:30,大会进行闭幕式。首先由李蓉教授、倪洪涛教授分别代表各小组进行总结报告发言,随后由研究会2016年年会承办单位代表—湖南理工学院陈建军教授发言。最后,研究会会长廖永安教授宣布大会圆满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