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3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景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建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郑爱青、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兼任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冯玉军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联合举行“地方社会立法”座谈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李小娟主任、王德林副主任、邹维萍副主任、姜俊梅副巡视员、王爱声处长等一行八人专程参加研讨。座谈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馆5楼会议室举行,人大法学院法学理论和立法学方向的十余名博士、硕士参会学习。
本次专家座谈会以地方社会立法为主题。李小娟主任就北京市地方立法中所涉及的有关社会法、社会立法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征询立法专家意见。朱景文教授结合我国法律体系中“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的两大发展趋势,从法理的角度梳理了社会法出现的历史背景,并就社会法的概念和特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黎建飞教授结合自身在美国的访学经验,介绍了美国社会治理的相关经验。郑爱青副教授提出地方立法要积极引入社会治理和社会共治的思维,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探索社会多元参与立法的有效路径。冯玉军教授就社会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地方立法与社会治理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并结合北京市的地方立法情况,就社会法的调整范围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随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领导和工作人员还就地方社会立法发展趋势、国外社会立法的现状、问题及其解决等相关问题与专家进行了交流。
本次专家座谈会同时也是由冯玉军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阶段性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