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青年法学》第二卷·第一辑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2015-12-25 来源: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作者:佚名

《湘江青年法学》是在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的支持下,由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共同编辑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集刊。本刊每年出版2辑,每辑30万字左右。2015年第一卷·第一辑已经成功出版,并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超星》等数据库全文收录。目前第一卷·第二辑组稿已顺利完成,现启动2016年第二卷·第一辑的编撰工作,特面向全社会征稿。

崇法以治世固本,尚道以济民维新。《湘江青年法学》尊重学术独立与理性批判,提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术取向,秉承崇法尚道、治世济民、固本维新的办刊理念,旨在为中青年法律人提供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彰显当代青年学子求索真知、心怀天下的风貌。本刊设有且不限于以下栏目:

一、主题研讨:旨在迸发思想碰撞的火花、搭建学术争鸣的平台,对时事热点、疑难争议等问题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研讨。

二、前沿关注:旨在对法学理论和法学研究做出一定贡献,对法学各部门法、各主题的前沿问题进行探讨。

三、思想源流:旨在以评论的方式展现思想魅力、以思想的对话实现突破与创新,对法学思想、制度体系、法律条文的理解进行阐述。

四、实证研究:着眼于法律实践、关注实际问题的解决,对有学术价值的案例进行分析和评价,对调研报告进行总结与升华。

《湘江青年法学》采用双向匿名复审制度,以质量采稿,篇幅在8000字以上为宜,要求符合相应形式规范,有关格式请详见“《湘江青年法学》行文体例与注释规范”。诚盼海内外青年名流硕学关爱并赐稿。

来稿请发送至《湘江青年法学》编辑部电子邮箱:xjqnfx@163.com。所有来稿不退回,请自留底稿。稿件请注明作者身份和联系方法,译稿需同时邮寄原文稿,并附作者或出版者的翻译书面(包括e-mail)授权许可。(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法学院《湘江青年法学》编辑部;邮编:411105)两个月内未接到采用通知的,作者可另行处理。稿件一经录用,将付薄酬并赠当期刊物三本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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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青年法学》行文体例与注释规范:

一、来稿请附中英文标题和摘要(300字之内)、关键词(5个以内)及作者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二、来稿一律采用脚注,编号连排(法律史文章之古文献可采加括号之文内注),样式为①②③等。

三、非直接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非引自原始出处的,注释前加“转引自”。

四、数个资料引自同一出处的,注释采用“前引③,某某书,第*页。”或者“前引④,某某文。”两个注释相邻的,可采“上引某某书(文)”。

五、注释举例

(一)著作: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页。

② 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8页

(二)论文:①王利明:《中国民法典的体系》,《现代法学》2001年第4期。

(三)文集: ①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论文集》(第一集),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5页。

(四)译作:①[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

(五)报纸:①姜明安:《多些民主形式,少些形式民主》,载《法制日报》2007年7月8日,第14版。

(六)古籍:①《宋会要辑稿·食贷》卷三。

② [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

(七)辞书:

①《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9月第4版,第943页。

(八)网络资料:①王生长:《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仲裁法》,载http://www.cietac.org.cn /CD14/CD145.htm,2013年6月19日访问。

(九)外文:

①Robert Gilpin, Econom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6, p.5.

②See G. Gordon & P. Miller (ed.), The Foucault Effect: Studies in Governmentality, Hemel Hempstead, England: Harvester Wheatsheaf, 1991, pp.32-35.

③K.J.Leyser, “The Polemics of the Papal Revolution”, in Berly Smally ed., Trends in Medieval Political Thought.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5,3rd ed., p.53.

④Alessandro Giuliani, “The Influence of Rhetoric of the Law of Evidence and Pleading”, in Judical Review, 62(1969), p.231.

(十)英文以外的外文文种:依照该文种注释习惯。

《湘江青年法学》编辑委员会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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