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6年度法学博士后招收工作现已开始启动,根据我校博士后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现将具体法学博士后招收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收条件
根据学校规定,2016年度我院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招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招收主要针对以下三类人员:一是应届统分博士毕业生;二是已获得海外博士学位,留学回国且无工作单位人员;三是已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非应届统分博士毕业。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博士后。博士后进站后须将人事档案关系转至我校。
(二)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
(三)申请时获得博士学位应不超过3年;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后申请继续作博士后的,须跨一级学科申报。
(四)申请者近5年内在CSSCI核心期刊上以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具体要求和招收计划请参加附件1《2015-2016学年博士后招收注意事项》和附件2《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博士后拟招收项目》。
二、申请流程
根据附件3《博士后进站申请流程》进行网上申请、在线打印,准备并寄送相关材料。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博士后申请表》一式四份 (请先登陆中国博士后网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同时将网上申报表格打印4份)
2.《专家推荐信》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4. 有效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或专业、复员证、国外居留证)、结婚证及独生子女证等复印件
5. 博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推荐意见
6.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综合鉴定材料
7. 体检相关证明材料
8. 科研成果清单(见附件4)及科研成果
9. 辞职人员须提供辞职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请欲申报我院博士后的人员务必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交到法学院614办公室。我院会在收到申报材料审核申报资格后举行面试遴选。有关申报情况欢迎电话或邮件咨询。
联系人:洪老师、任老师 联系电话:82504808
附件1 :2015-2016学年博士后招收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