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6年度招聘法学院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10 来源:深圳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深圳大学决定招聘法学院教师,具体要求登录深圳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szuhr.szu.edu.cn——招聘信息)在招聘职位列表中选中自己拟聘的岗位,查看详细信息并点击“我要应聘该职位”,在网上投递简历。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岗位条件

最高年龄

学位

专业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经济法专业教师

1

35

博士

经济法学030107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在中文法学核心期刊或国际有影响的学术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

行政法专业教师

1

30

博士

行政法学030103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知识产权专业教师

1

40

博士

民商法学(0301-知识产权

1.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
2. 能够承担每周至少6学时的课堂教学工作;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博士专业方向均为知识产权法;本科或博士阶段就读于国内985高校:
2)近三年内曾在美国知名大学(或其他英语国家的国际知名大学、研究机构)中学习或研究知识产权一年以上(含一年);
4. 近三年内在境外发表过知识产权专业的英语论文者优先。

诉讼法专业教师

2

35

博士

诉讼法学030106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民诉、刑诉方向各一

民商法专业教师

1

35

博士

民商法学
030105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
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

国际法专业教师

1

35

博士

国际法学
030109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
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

法学理论专业教师

1

35

博士

法学理论
030101

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
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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