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23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5-12-07 来源: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  作者:佚名

  12月5日至6日,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23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广东省法学会会长、省政协副主席梁伟发,华南理工大学党委书记杜小明,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等出席会议。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台湾大学、东吴大学等数十所高校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家机关和实务部门的30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第23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陈冀平书记讲话

  陈冀平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财税法学研究会在战略规划、学术研究、组织建设、服务会员、参与实践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研究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围绕大局开展研究,为我国财税法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决策建议;二要坚持理论学习和政治学习不放松,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发展人才队伍;三要坚持理论研究与经验总结并重,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税法学理论和学科体系;四要不断探索研究会治理新经验,创新现代社团管理发展道路。

  论坛分为大会发言、小组讨论、青年论坛和法治沙龙四个阶段,围绕“依法治国与财税法定原则”、“财税法的性质、功能与体系”两大主题,共有四十七位学者发表演讲,十八位学者做精彩点评。与会专家学者普遍认为,财税法定原则是财税法的基本原则,不仅需要在实践中加以贯彻,也需要在理论上继续深入研究,探寻其实质和精髓,回应国家法治建设的迫切需求。财税法研究应当从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学学科整体发展的高度来定位学科的性质、功能和任务。

  此次会议期间还召开了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刘剑文会长汇报了研究会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对研究会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做了讨论和规划。甘功仁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做了报告。理事会还审议通过了研究会的财务和预算报告,同意增补五位理事、一位常务理事。为奖掖新秀,鼓励青年学者投身学术研究,此次会议还专设“中税咨询”青年优秀论文奖。

  本次年会紧扣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题集中鲜明,内容安排丰富,学术讨论热烈,达成了多项学术共识,取得了丰硕成果。会务组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传播工具,对会议内容即时宣传报道,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会议极大地凝聚了财税法学者的共识、振奋了精神,对推动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与财税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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