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5日,“两岸互联网法律政策高端论坛”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召开,来自台湾政治大学、台湾大学、台湾中正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新加坡联合大学等高校的学者,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等机构的专家,91金融、腾讯公司、北青金服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京东集团和利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互联网行业的实务界专家,以及北京伟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计50余位专家学者、机构代表或产业家出席了本次论坛。专家学者们就互联网与大数据背景下的民事立法、信息技术的发展对法律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实务界与学术界的互动成为此次会议的最大亮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的龙卫球教授在论坛开幕致辞时指出,在民法典即将编纂之际来研讨互联网商事法律具有重要意义,21世纪的民法典应当是一部开放的民法典,其应当对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新兴互联网商业模式予以关注,反映其法律需求,并为其今后的发展和变革预留空间,为此,我们不仅邀请了海峡两岸的民商法专家,还邀请了互联网行业专家、技术专家以及行业自律和监管机构的代表参加本次论坛,以期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
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中国互联网数据研究院秘书长石现升先生发表了“互联网时代的法治精神”的主题演讲,提出了互联网法治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需要解决的重点和疑难问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蔡维德教授和其合作者张辉教授介绍了其正在从事的计算法律学,以及智能合约中的技术与法律问题,一个智能法律时代呼之欲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教授发表了“数据权利的法律构告——基于数据财产化理论完善的路径”的演讲,提出了在大数据背景下应以数据权利构造为基础建立和健全数据规范,其认为,单纯的人格权保护模式已无法适应现代信息社会的需要,而是应承认数据财产权,具体包括数据经营权和数据资产权,并且,应以此为基础构建相关数据法律规范。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刘明就网络虚拟财产权利客体理论进行了阐述。
91金融的创始人兼CEO许泽伟先生就互联网金融创新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精彩阐述。他指出,现有的金融法律规范主要是以传统金融业态下的金融业务为规制对象,鲜有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即使已有的少量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也多为宣示性条款,立法的滞后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处于野蛮生长状态,因而亟需立法规范,并且,在未来的立法中应当将互联金融消费者保护置于首要位置。腾讯公司的安全管理部高级研究员李佳和徐韬就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征信业发展与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以及互联网前沿法律问题做了报告,其提出,个人征信业务的发展,必然会涉及到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问题,而当前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过于刚性,难以适用于网络征信业务的发展,因此,法律应当为解决矛盾和冲突划分出清晰的界限,并且,应当让法律规则去适应互联网技术与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而不是让现实的社会需求去适用法律的约束。北青金服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总裁何侨先生则从实务的角度,就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制度构建提出发立法建议,提出正是由于我国互联网商事法律的后缺失和不足,导致以刑法管制取代民法规范,以刑事诉讼取代民事诉讼的不正常的发展苗头。京东集团的法律政策中心主任丁道勤研究员也出席会议,专门介绍了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发展趋势、互联网+的经济模式及其对法律规模的影响,提出数据是大数据产业的基础,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无一部关于数据保护和利用的系统的数据法典,也没有统一主管数据保护的执法部门,因而,数据立法任重道远。
评议阶段,来自海峡两岸的众多专家学者和业界代表就大数据技术对商事法律的影响、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其中,台湾政法大学的林国全教授从台湾的立法与法律实践的角度对互联网商事法律进行了介绍;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立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吴晓东先生基于立法需求角度回应学术界和产业界的思考,提出尽快制定和完善互联网法律的必要性和相关路径;清华大学施天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智慧教授、对外经贸大学梅夏英教授等则从商法、物权法、财产法的角度重点评价互联网有关法律政策的属性和特殊意义,提出前瞻思考和建议;北京伟博律师事务所的李伟民主任律师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谈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看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任自力教授和周学峰副教授等从金融法、对格式合同的规制的角度谈了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法律规制的正当性和途径。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在总结时指出,法律人在研究对互联网商业活动进行法律规制以及现代信息技术对法律的影响的时候,首先应对互联网商业的运行模式和新兴技术的特点了解清晰,而在这次论坛上不仅有许多法律专家,还有许多大数据方面的技术专家、信息安全专家和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专家和代表,从而为大家提供了一个非常难得的可以开阔眼界、跨界交流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