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专业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6-01-14 来源: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是国家财经类大学之一,主校区坐落于上海历史文化发祥地松江区。学校创办于1960年,55年来学校的发展始终与国家对外开放、对外贸易发展休戚与共,学校秉持“诚信、宽容、博学、务实”的校训,坚持特色发展道路,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为学校迈向新蓝图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术为魂”的办学理念,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5大学科门类,目前学校共有30个本科专业,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5个二级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本科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等。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余名,高级职务教师400余名,研究生、本科学生10000余名,各类留学生2000余名。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前身是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法系,1984年由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我国著名法学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名誉院长裘劭恒教授奠基,是全国第一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际经济法院系。1985年招收首届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一起成为上海市最早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法律院系,也是最早承担全国涉外律师培训的基地之一(华东涉外律师培训中心),具有深厚的法学教育传统。1995年改制成立法学院,是上海地区最早设立的法学院之一,我国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民建主委、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副院长周汉民教授担任第一任院长。学院在国际贸易法等研究方面处于全国的前列,多次承办和协办国际法和金融法方面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

  学院现有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法学(商法方向)、行政管理和国际政治4个本科专业(方向),同时设有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等4个学术硕士研究生学位点和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学院申报的程序法硕士点已获批准,计划于2017年招生。

  法学院现因发展需要招聘以下专业教师职位:

  (一) 招聘岗位: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民法、民事诉讼法、海商法、知识产权法等专业教师各1名;民法学科带头人1名;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正派,诚实可靠;

  2. 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表达能力好,35周岁以下,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有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

  3. 有较高学术发展潜力,已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多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4. 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 具有良好的中文写作水平,能熟练使用一门外语。

  (三)待遇:

  海归博士另有住房补贴。民法学科带头人引进费面议。

  联系人:王家俊 邮箱:jiajun0925@163.com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2015年12月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