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北洋大学)法科创建于1895年,“律例学门”是当时四大专业之首,中国现代法学教育由此发端。中共早期领导人张太雷,以及法学大家王宠惠、王正廷、徐谟等人均受教于北洋大学律例学门。1920年,根据教育部训令,北洋法科并入北京大学。1994年1月天津大学设立经济法专业,1997年11月成立法学系,2015年6月重建法学院。
学院具有良好的教学和科研环境,设有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天津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基地、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世界案例与决策研究中心、科技法学研究所、金融法研究中心等机构。学院与一些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拥有设施完备的模拟法庭、藏书丰富的中外文图书馆,为培养现代化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努力培养职业型、国际型的高素质法学精英。
法学院2016年计划聘用十五余名法学精英,有意向应聘者请登录天津大学人事招聘网站(http://121.193.130.41/rs_recruit/)应聘,诚挚邀请海内外杰出人才来法学院共创辉煌!
联系电话:022-87370801 电子邮箱:tjufxy@tju.edu.cn
天津大学法学院
2015年12月
一、讲师岗位7人
(一)需求专业及数量:
刑法学2人,诉讼法学2人,国际法学1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2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正派,诚实可靠;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表达能力好,35周岁以下,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有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
3.有较高学术发展潜力,已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多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良好的中文写作水平,能熟练使用一门外语。
二、副教授岗位5人
(一)需求专业及数量:
法学理论1人,刑法学1人,国际法学1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人,民商法学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正派,诚实可靠;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法学学科博士学位,在相关学科领域内有一定学术影响力,有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已聘为副教授者优先;
3.有较强学术能力,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外高水平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或出版学术著作1部以上;或主持国家项目1项或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良好的中文写作水平,能熟练使用一门外语。
三、教授岗位3人
(一)需求专业及数量: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人,诉讼法学1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正派,诚实可靠;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年龄一般为50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在相关学科领域内有较高学术声望;或在实务领域中对法学界有公认的重要影响者优先;
3. 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重点以上)社科项目,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